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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模式,正深入影响着检察权的运作。一方面,网民朴素的道德情感和参与司法的热情,客观上助推了检察机关执法效果的有机统一;网络舆情所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也成为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的一种“倒逼机制”。另一方面,由于网络舆情监督与检察监督在价值取向方面存在差异,导致网络环境的“司法广场化”与检察机关“司法理性”之间、网络奥情演绎的“民意审判”与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之间、网络舆情片面追求实体正义与检察机关恪守正当程序理念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为此,应从规范网络舆情监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