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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农民借贷多表现为周期短、额度小、借贷频率高的特征,这与农村正规金融的借贷规定是相矛盾的,同时农民的生活性借贷也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满足。京郊各个村镇都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这个组织内部自发产生了农民资金互助的功能,有效地解决了分散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京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刚刚产生,日常经营管理尚处于摸索、尝试阶段,为了更好发挥其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促其健康发展,必须建立起一系列的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