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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香国的尸体至今还没有火化,截至到7月27日,尸体已整整停放了300天。 尽管杀害雷香国的凶手都已经被判死刑,但雷家态度很坚决,不同意火化尸体。雷香国的姐姐雷红说:“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我们不会火化尸体的。”
雷红所讲的“事情”,是指雷香国一条人命,引出两具尸体的案件。
去年7月13日晚,雷香国神秘失踪。
雷红怀疑弟弟被一个叫苗苗的女孩控制了。 “当天下午我和弟媳妇就去报警了,先去的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之后去的库尔勒市公安局。”雷红说。
7月15日早晨,雷红调出了雷香国的手机通话详单,通过分析通话记录,询问通话人,雷红发现弟弟当晚确实去找苗苗,之后再没人见过他。
找到这些信息后,雷红向巴州公安局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材料,请求警方调查。同时,雷红还提供了苗苗的去向。
7月1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正式对雷红的报案,进行了刑事案件登记。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案件的调查似乎并不尽人意,一直没有进展。”雷红说。
警方调查的同时,雷家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示。雷香国的父亲雷伍富和母亲施昌会也从重庆老家赶到了库尔勒市。
“7月24日中午,我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哈拉玉宫乡的一条水渠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因为没人报案和认领,已经埋掉了,外型很像报纸上登的那张照片……”雷红说,她迅速与库尔勒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进行联系。
当天下午,在警方的带领下,雷红和父亲见到了那具尸体。
据雷红回忆,那具尸体挖出来后,已经很难辨认,经水浸泡变形,又浑身是土。
“从发型上看,确实很像,当时我也很难确定是否是儿子。”雷伍富对记者说。尸体运回的当晚,即进行了解剖,确定死亡原因。
之后,库尔勒市公安局通知雷伍富抽血,与无名尸体进行DNA鉴定。
2004年8月24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红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称“有关人员对无名尸体与雷伍富血样,进行了DNA及无名尸体胃内容物鉴定,鉴定结论是无名尸体与雷伍富有血缘关系,累积亲权概率为99%,无名尸体胃内无有毒物质。”
在DNA鉴定结果面前,雷家只有面对现实——雷香国真的死了,那具男尸就是自家的亲人。
雷香国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8月30日,雷伍富正式接到了库尔勒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通知书》,结论是“溺水死亡”。同时,公安局让雷家尽快火化尸体。
但雷香国是意外还是他杀,警方并没有得出结论。
“我们没有找到死者的遗物和溺水地点,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库尔勒市公安局局长张洪顺说。
“我弟弟不会游泳,是怎么溺水死亡的呢?”雷红说,经过一个多月的搜集,她找到了更多的信息,包括雷香国同事的一些说法。
2004年9月3日,巴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法医的再次检验后,出具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
2004年8月24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红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称“有关人员对无名尸体与雷伍富血样,进行了DNA及无名尸体胃内容物鉴定,鉴定结论是无名尸体与雷伍富有血缘关系,累积亲权概率为99%……”
雷香国是家中惟一的儿子,火化当天,雷家举办了隆重的仪式,很多亲戚从重庆赶到库尔勒市勃口火化。
“按照老家风俗,骨灰是要运回老家葬进祖坟的,但是儿子的死还没有明确的结果,所以就一直放在殡仪馆的。”雷香国的母亲施昌会哭着告诉记者。
警方调查苗苗的同时,雷家也在寻找着苗苗。但是,苗苗一家三口已经不知去向。
9月19日,苗苗在乌鲁木齐市整容,准备与其母再次外逃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抓获。之后,苗苗的父亲在青海省格尔木市被抓获。
苗苗交代了杀害雷香国的事实,并说出了埋尸的地点。记者在巴州中级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上看到,苗苗供述:事情的起因是苗苗骗走了雷香国的手机,并提出延期归还,雷拒绝,苗苗用菜刀砍伤雷香国。之后,苗苗一家三口商量将雷杀死掩埋。三人和另一被告把雷香国带到戈壁滩,苗苗与其父用铁锹将雷拍打致死,后两人挖坑将雷香国埋掉……
10月9日,库一尉公路的一处戈壁滩上,一具尸体被挖出。这具尸体挖出后的第四天,库尔勒市公安局通知雷伍富前去抽血采样,之后,施昌会也被采了血样。
“我们当时十分纳闷,这次抽血干什么呢?后来得知又找到一具尸体,需要做DNA鉴定时,我妈妈一下子晕了过去。”雷红说。采访施昌会时,她说自己当时有很强烈的预感,后面这具尸体就是自己的儿子,那已经火化的骨灰,对自己无形是一种重创。
施昌会没有更多的勇气去看儿子的尸骨,于是,雷伍富和雷红去勃口了亡者衣物指认。雷红说,白T恤、黑裤子、黑皮鞋,都是弟弟雷香国那天出门穿的,那根带玉的红绳也在,跟自己脚踝上系的一模一样。
2005年1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再次给雷家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这次的结论是“雷香国尸体与其母施昌会的mtDNAHV区碱基序列一致”。
这一结论,证明了这具尸体与施昌会的亲子关系。
张洪顺告诉记者,先前那具男尸的DNA鉴定,是库尔勒市公安局委托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化室鉴定的。因为尸体严重腐烂,他们取了死者的骨头作DNA鉴定。第二具尸体出现后,他们委托公安部作了DNA鉴定。
雷香国怎么会有两具遗体?那溺水的死亡的又是谁呢?
雷香国是重庆来疆打工人员,是家中的唯一的儿子,在库尔勒只有他和姐姐雷红两人,不可能再有兄弟姐妹在这里。
5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苗苗及其父亲死刑,其母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苗苗的朋友刘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杀人凶手已被法办,但雷红一家心中还有个解不开的疙瘩,为什么会出现一命两尸?
“我去问库尔勒市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为什么两具尸体的DNA鉴定都是雷香国呢?他们一会说是机器故障,一会说是样品污染了。”雷红说,她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记者咨询了负责该鉴定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一名工作人员,对方拒绝采访,只说“科学技术有时也会
雷家一直疑惑,DNA鉴定是怎么出错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目前无法向当事人解释,溺水者的身份到目前为止还没能确定。”张洪顺说。
张洪顺说,这个案子已经破了,凶手已经被判死刑,这个案子不存在冤情。但公安机关答应赔偿雷香国丧葬费7000元,希望他们早日将雷香国的尸体火化。
雷红一家到自治区公安厅上访,认为警方徇情枉法和行政不作为,以致出现了一命两尸的荒诞案件。
自治区公安廳为此专门派出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 详细调查。“据我们调查,公安人员也不存在徇情枉法和不作为的行为。”公安厅调查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但对寸:为何出现一命两尸的鉴定结果,这位负责人说,这不在调查范围之内,目前还不能认定是DNA鉴定出错了。但他同时表示,DNA鉴定也不是100%的准确。自治区公安厅刑科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DNA鉴定技术国际上从1985年开始使用,国内起步较晚,从1989年开始,目前技术还不是很完善。DNA鉴定技术从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出错的,但由于受实验室条件限制和技术人员技术操作失误,可能会出现错误。
他说,对于此次DNA鉴定结果是否出现了错误,他们正在调查之中,目前还没有结果。
雷红说,第一次的DNA鉴定,让雷家深信不疑。“我们从来不会怀疑,这种科学鉴定会出现问题。”
在弟弟的一命两尸问题出现以后,雷家很疑惑,开始质疑起了DNA鉴定。雷红说:“同时,我们还怀疑更多的东西。”“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出现DNA鉴定错误,那不是要出冤案了吗?”
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法庭证据鉴SU技术,可以像DNA鉴定一样,能够以99.99%的精度锁定或扫喇巳罪嫌疑人。
去年11月23日,首届国际法庭DNA证据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专家们针对DNA鉴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看法。
有关专家直言,我国一些地区的地方司法机关,在使用DNA证据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限制了专业人员安全有效地使用这项技术。如果DNA证据的发现、提取、保管、鉴定过程不严谨、不科学,不但无助于破案,反而会制造怨案。
2005年1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再次给雷家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这次的结论是“雷香国尸体与其母施昌会的mtDNAHV区碱基序列一致”。
关于DNA鉴定失误所引起的影响,曾一度成为司法界讨论的焦点。
专家认为,DNA本身并不具备自动成为客观证据的功能,而是必须经过以人为主导的采样、实验、对比、分析及数据解释等程序后,方可得出结果。也就是说,DNA证据必须通过人的行为才能得到。那么从采样到实验,再到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报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影响DNA证据可信度的行为,再加上我国各地DNA鉴定水平参差不一,导致这个“最能接近事实本相的证据武器”有时并不能揭示事实真相。
也许,DNA鉴定真的会出现差错,但是,它否定的不是DNA证据的科学性,而是展示了不严谨的取证过程如何抹杀了DNA證据的可信度。
雷红所讲的“事情”,是指雷香国一条人命,引出两具尸体的案件。
去年7月13日晚,雷香国神秘失踪。
雷红怀疑弟弟被一个叫苗苗的女孩控制了。 “当天下午我和弟媳妇就去报警了,先去的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之后去的库尔勒市公安局。”雷红说。
7月15日早晨,雷红调出了雷香国的手机通话详单,通过分析通话记录,询问通话人,雷红发现弟弟当晚确实去找苗苗,之后再没人见过他。
找到这些信息后,雷红向巴州公安局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材料,请求警方调查。同时,雷红还提供了苗苗的去向。
7月1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正式对雷红的报案,进行了刑事案件登记。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案件的调查似乎并不尽人意,一直没有进展。”雷红说。
警方调查的同时,雷家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示。雷香国的父亲雷伍富和母亲施昌会也从重庆老家赶到了库尔勒市。
“7月24日中午,我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哈拉玉宫乡的一条水渠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因为没人报案和认领,已经埋掉了,外型很像报纸上登的那张照片……”雷红说,她迅速与库尔勒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进行联系。
当天下午,在警方的带领下,雷红和父亲见到了那具尸体。
据雷红回忆,那具尸体挖出来后,已经很难辨认,经水浸泡变形,又浑身是土。
“从发型上看,确实很像,当时我也很难确定是否是儿子。”雷伍富对记者说。尸体运回的当晚,即进行了解剖,确定死亡原因。
之后,库尔勒市公安局通知雷伍富抽血,与无名尸体进行DNA鉴定。
2004年8月24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红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称“有关人员对无名尸体与雷伍富血样,进行了DNA及无名尸体胃内容物鉴定,鉴定结论是无名尸体与雷伍富有血缘关系,累积亲权概率为99%,无名尸体胃内无有毒物质。”
在DNA鉴定结果面前,雷家只有面对现实——雷香国真的死了,那具男尸就是自家的亲人。
雷香国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8月30日,雷伍富正式接到了库尔勒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通知书》,结论是“溺水死亡”。同时,公安局让雷家尽快火化尸体。
但雷香国是意外还是他杀,警方并没有得出结论。
“我们没有找到死者的遗物和溺水地点,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库尔勒市公安局局长张洪顺说。
“我弟弟不会游泳,是怎么溺水死亡的呢?”雷红说,经过一个多月的搜集,她找到了更多的信息,包括雷香国同事的一些说法。
2004年9月3日,巴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法医的再次检验后,出具了《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
2004年8月24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向雷红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其中称“有关人员对无名尸体与雷伍富血样,进行了DNA及无名尸体胃内容物鉴定,鉴定结论是无名尸体与雷伍富有血缘关系,累积亲权概率为99%……”
雷香国是家中惟一的儿子,火化当天,雷家举办了隆重的仪式,很多亲戚从重庆赶到库尔勒市勃口火化。
“按照老家风俗,骨灰是要运回老家葬进祖坟的,但是儿子的死还没有明确的结果,所以就一直放在殡仪馆的。”雷香国的母亲施昌会哭着告诉记者。
警方调查苗苗的同时,雷家也在寻找着苗苗。但是,苗苗一家三口已经不知去向。
9月19日,苗苗在乌鲁木齐市整容,准备与其母再次外逃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抓获。之后,苗苗的父亲在青海省格尔木市被抓获。
苗苗交代了杀害雷香国的事实,并说出了埋尸的地点。记者在巴州中级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上看到,苗苗供述:事情的起因是苗苗骗走了雷香国的手机,并提出延期归还,雷拒绝,苗苗用菜刀砍伤雷香国。之后,苗苗一家三口商量将雷杀死掩埋。三人和另一被告把雷香国带到戈壁滩,苗苗与其父用铁锹将雷拍打致死,后两人挖坑将雷香国埋掉……
10月9日,库一尉公路的一处戈壁滩上,一具尸体被挖出。这具尸体挖出后的第四天,库尔勒市公安局通知雷伍富前去抽血采样,之后,施昌会也被采了血样。
“我们当时十分纳闷,这次抽血干什么呢?后来得知又找到一具尸体,需要做DNA鉴定时,我妈妈一下子晕了过去。”雷红说。采访施昌会时,她说自己当时有很强烈的预感,后面这具尸体就是自己的儿子,那已经火化的骨灰,对自己无形是一种重创。
施昌会没有更多的勇气去看儿子的尸骨,于是,雷伍富和雷红去勃口了亡者衣物指认。雷红说,白T恤、黑裤子、黑皮鞋,都是弟弟雷香国那天出门穿的,那根带玉的红绳也在,跟自己脚踝上系的一模一样。
2005年1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再次给雷家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这次的结论是“雷香国尸体与其母施昌会的mtDNAHV区碱基序列一致”。
这一结论,证明了这具尸体与施昌会的亲子关系。
张洪顺告诉记者,先前那具男尸的DNA鉴定,是库尔勒市公安局委托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法化室鉴定的。因为尸体严重腐烂,他们取了死者的骨头作DNA鉴定。第二具尸体出现后,他们委托公安部作了DNA鉴定。
雷香国怎么会有两具遗体?那溺水的死亡的又是谁呢?
雷香国是重庆来疆打工人员,是家中的唯一的儿子,在库尔勒只有他和姐姐雷红两人,不可能再有兄弟姐妹在这里。
5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苗苗及其父亲死刑,其母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苗苗的朋友刘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杀人凶手已被法办,但雷红一家心中还有个解不开的疙瘩,为什么会出现一命两尸?
“我去问库尔勒市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为什么两具尸体的DNA鉴定都是雷香国呢?他们一会说是机器故障,一会说是样品污染了。”雷红说,她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记者咨询了负责该鉴定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科所一名工作人员,对方拒绝采访,只说“科学技术有时也会
雷家一直疑惑,DNA鉴定是怎么出错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目前无法向当事人解释,溺水者的身份到目前为止还没能确定。”张洪顺说。
张洪顺说,这个案子已经破了,凶手已经被判死刑,这个案子不存在冤情。但公安机关答应赔偿雷香国丧葬费7000元,希望他们早日将雷香国的尸体火化。
雷红一家到自治区公安厅上访,认为警方徇情枉法和行政不作为,以致出现了一命两尸的荒诞案件。
自治区公安廳为此专门派出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 详细调查。“据我们调查,公安人员也不存在徇情枉法和不作为的行为。”公安厅调查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但对寸:为何出现一命两尸的鉴定结果,这位负责人说,这不在调查范围之内,目前还不能认定是DNA鉴定出错了。但他同时表示,DNA鉴定也不是100%的准确。自治区公安厅刑科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DNA鉴定技术国际上从1985年开始使用,国内起步较晚,从1989年开始,目前技术还不是很完善。DNA鉴定技术从理论上:来说是不会出错的,但由于受实验室条件限制和技术人员技术操作失误,可能会出现错误。
他说,对于此次DNA鉴定结果是否出现了错误,他们正在调查之中,目前还没有结果。
雷红说,第一次的DNA鉴定,让雷家深信不疑。“我们从来不会怀疑,这种科学鉴定会出现问题。”
在弟弟的一命两尸问题出现以后,雷家很疑惑,开始质疑起了DNA鉴定。雷红说:“同时,我们还怀疑更多的东西。”“如果是犯罪嫌疑人出现DNA鉴定错误,那不是要出冤案了吗?”
目前没有任何一项法庭证据鉴SU技术,可以像DNA鉴定一样,能够以99.99%的精度锁定或扫喇巳罪嫌疑人。
去年11月23日,首届国际法庭DNA证据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专家们针对DNA鉴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看法。
有关专家直言,我国一些地区的地方司法机关,在使用DNA证据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限制了专业人员安全有效地使用这项技术。如果DNA证据的发现、提取、保管、鉴定过程不严谨、不科学,不但无助于破案,反而会制造怨案。
2005年1月6日,库尔勒市公安局再次给雷家下发了《鉴定结论通知书》。这次的结论是“雷香国尸体与其母施昌会的mtDNAHV区碱基序列一致”。
关于DNA鉴定失误所引起的影响,曾一度成为司法界讨论的焦点。
专家认为,DNA本身并不具备自动成为客观证据的功能,而是必须经过以人为主导的采样、实验、对比、分析及数据解释等程序后,方可得出结果。也就是说,DNA证据必须通过人的行为才能得到。那么从采样到实验,再到根据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报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影响DNA证据可信度的行为,再加上我国各地DNA鉴定水平参差不一,导致这个“最能接近事实本相的证据武器”有时并不能揭示事实真相。
也许,DNA鉴定真的会出现差错,但是,它否定的不是DNA证据的科学性,而是展示了不严谨的取证过程如何抹杀了DNA證据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