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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消费主义逻辑下,自然沦落了。自然审美欣赏,经由旅游产业的包装,已经变得肤浅。这种欣赏,与其说是审美,不如说是消费。消费主义逻辑下的自然审美,使得自然不再像是一位伟大母亲,而像是一位美貌模特。自然成了人的“被看”,成了一种审美资源,而不是精神源泉。自然之美要获得其尊严,就要重建连续性形而上学。
关键词:审美;消费;源泉;根源;存在;占有
中图分类号:F1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0)01-0056-06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时代。在这个时代,每个人似乎都中了消费主义的毒。说得形象一些,每个人都像“吸毒”一样,在消费。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自然,曾经令人敬畏并给人以启迪的自然,也逐渐成了消费品。自然沦落了。自然就像女性一样,被旅游产业包装,被打扮得花枝招展,成了人的“被看”。她不但失去了“母性”的神圣,而且似乎也失去了“人”的基本尊严。
一、母亲与模特
在环境美学的那篇开山文献《当代美学及对自然美的忽视》中,罗纳德·赫伯恩(Ronald Hepburn)慨叹道:“对自然的严肃的(serious)审美关怀在今天是相当罕见的现象。”…赫伯恩所说的那种严肃的审美关怀(aesthetic concern),就是指“华兹华斯笔下的自然是人类的审美和道德的教科书”之类的审美。与此相反,现代人的自然审美则是琐屑的(trivial),虽然现代人也崇尚户外生活,崇尚沙漠旅行,崇尚露营,崇尚家庭汽车郊游。
同为自然审美,为何华兹华斯与现代人的自然审美会出现严肃与琐屑之别?按照赫伯恩的说法,这是因为在华兹华斯的时代,“自然是我们的‘导师’,自然之美传递着或多或少令人高贵的讯息”,与此相反,“众所周知,二十世纪人的典型形象就是被自然包围着的‘陌生人’,自然对他不仅毫不重要,毫无意义,而且是‘荒诞的’”。
关于自然观的这个差异,用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华兹华斯眼中的自然是一个“附魅”(enchantment)的自然,而我们现代人眼中的自然则是一个“祛魅”(disenchantment)的自然。所谓祛魅的自然,“从根本上讲,它意味着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既然自然没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那么,李白与敬亭山的“相看两不厌”,对现代人来说,就只是一种才气或想象了,而不是一种经验或实在。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谁会对没有“主体性、经验和感觉”的敬亭山相看两不厌呢?到了敬亭山的现代游客,也只不过是自己猛然想起或听导游朗诵李白的那首诗,不会有人“相看两不厌”了。
由于自然被剥除了“主体性、经验和感觉”,所以,人与自然之间就出现了断裂。刘勰所说的“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即使我们现代人偶尔能体验到,也会被当作多愁善感,很快被打消。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除去作为一种景色以外,季节已经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至于古代儒者所谓的观水观玉,“君子比德”,在现代美学学者看来,就只是一种附会了。
德国学者约阿希姆·拉德卡(Joachim Radkau)说:“而今向往大自然的最广泛的感情基础也许就是旅游业”,而旅游业的“标志起初是置身于文化场所而非投身于大自然”。在他看来,现代人之所以衷爱文化旅游,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里有东西可以观赏和拍摄”㈣。观赏和拍摄活动,即使不是现代人自然审美的全部,也是其绝大部分。我们之所以热爱自然,是因为她的“美”。
“无论是西方还是非西方文化,自然传统上都是女性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女性曾经是母亲,但现在却像是模特。她曾经是家、温隋、道德的象征,现在只是我们“看”的对象,只是“被看”。母亲和模特的区别,可以说是附魅的自然和祛魅的自然之间区别的—个最好隐喻。爱母亲的人,是子女;爱模特的人,则是fans。母亲的美是多维的,不只是姣好的面孔和优美的线条;模特的美则是单线的,在这里最好地体现了审美独立的逻辑。
二、审美与消费
“圣诞节曾经只是一种宗教节日,但在资本主义后期已经变为消费者的乐园。”圣诞节之所以由“宗教节日”沦为“消费者乐园”,其原因除了我们上面所说的“祛魅”之外,还应当加上弥漫全球的消费主义(consumerism):
随着冷战的结束,消费主义是到目前为止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
在工业化的土地上,消费现在已渗透到社会价值之中。
消费之所以称得上主义,是因为“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社会价值或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暗示,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消费。正因为此,莱斯理·斯克莱尔(Leslie Sklair)把消费主义称之为“消费主义文化一意识形态”(culture-ideology ofconsumerism)。正是由于消费主义,“我们的超级购物中心就是我们的先贤祠,我们的阎王殿”。周末,人最可能去的—个“宗教”场所,就是商场。购物,消费,成了现代人的宗教节日。
在消费主义的强大逻辑之下,再加之“季节”只是一种“景色”,我们的自然审美与其说是审美,还不如说是消费。这里将审美与消费对立起来,似乎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审美消费”作为一个风靡全球的美学关键词就说明,在当代学人看来,审美就是消费。甚至在布尔迪厄(Bourdieu)看来,将审美等同于消费是一件了不起的后现代成就:
将审美消费置于日常消费领域的不规范的重新整合,取消了自康德以来的一直是高深美学基础的对立,即‘感官鉴赏’(taste of sense)与反思鉴赏(taste of reflection)的对立,以及轻易获得的愉悦——化约为感官鉴赏的愉悦,与纯粹的愉悦——被净化了快乐的愉悦(pleasure ofpurified pleasure)的对立:纯粹的愉悦天生容易成为道德完善的象征和衡量升华能力的标准,这一标准界定真正合乎人性的人。
在艺术消费中取消这一对立,是否会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大众解放色彩,这是另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严肃学术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自然审美领域取消这一对立,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自然失去了神圣性。因为布尔迪厄接着说:“源自这种神秘区分的文化是神圣的。文化神圣化(cultural consecration)的确赋予它触及到的物体、人物和环境一种近似于化体(transubstantiation)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提升。”这也就意味着,假如取消了审美与消费之间的区分,自然就成了一堆物,自然之“美”也只在于线条、形式、图案的耀眼,而缺少了神圣精神意涵。这时,人们欣赏自然,也只是为了看这些美丽的景色,甚至说是为了拍摄几张照片。眼睛和摄像机代替了心灵。人们不会去体验罗尔斯顿所说的“高山之高是如何提高我们的精 神境界,大海之深又是如何激发我们深沉的思考”,也不可能体验到她。原因很简单,自然美成了人们的消费品,消费品是供人支配的,人对她的美不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在消费主义逻辑支配下,旅游观光客都成了花钱买取新奇体验的“漫游癖”(wanderlust)。
康德说:“对自然的美怀有一种直接的兴趣(而不仅仅是评判自然美的鉴赏力)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善良灵魂的特征。”但在消费社会,却似乎不是这样了。因为“自然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嗜好,一个人喜欢室外活动,另一个人喜欢烹调,第三个人爱好在互联网上进入军用计算机”。
三、存在与占有
弗洛姆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占有(haben,to have)与存在(sein,tobe)。这表现在知识领域,就是“我有知识”和“我知道”的区别;在信仰领域,就是“有信仰”和“在信仰中生活”的区别;在爱情领域,就是占有对方和爱对方的区别,就是“同时快乐”和“共享快乐”的区别。在前者之中,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据为己有和占有的关系”,在后者之中,“不占有什么,也不希求去占有什么,他心中充满欢乐和创造性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以及与世界融为一体”。概言之,“占有涉及到的是物,……生存说的是体验”。
由这对概念来审视消费时代的自然审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审美就是占有自然之美,而不是让她存在。对于一朵花,他想摘走,而不是“观看这朵花,……与其成为一体,让它去生长”。对于无法拿走的山峰、草地,则是不断的摄影,像赶场一样从这个景点跑到那个景点,好似超市购物。我们的自然审美的最终结果并不是人与自然合一的精神体验,而是一大堆照片,借此兴致勃勃地向亲友讲述这些山峰。弗洛姆曾慨叹道:
许多人,或者说大多数人除了说些人云亦云的老一套之外,他们没有真正地看那座山,但能说出山的名字、高度,或者想去攀登它(登山欲也是把物据为己有的一种形式)。
其实不但登山是一种占有,说出山的名字、高度,也是一种占有,是“我有知识”式的占有,是“某某到此一游”的另外一种表征。真正地看,并非那种走马观花的看,而是那种能产生深沉内心体验的看。这种体验中有敬畏和谦卑,也有爱和启迪。
日本画家东山魁夷曾说:“我确信倘使没有人的感动为基础,就不可能看到风景是美的。”这个“感动”,就是东山魁夷所说的“拯救人心”的那种感动,就是罗尔斯顿所说的“高山之高是如何提高我们的精神境界,大海之深又是如何激发我们深沉的思考”的那种感动。假如没有这种感动,即使看,也只不过是德国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克拉格斯所说的“呆望”:“呆望阿尔卑斯的夕阳、日落和电力照明的瀑布!”呆望,就是视而不见。看是看了,但看到了什么呢?不知道。诗人韩东在《有关大雁塔》的最后一段写道:“有关大雁塔,我们又能知道什么/我们爬上去/看看周围的风景/然后下来。”大多数现代人的自然审美,无非如此。
“呆望”和“真正的看”的区别,就是占有和存在的区别,就是附魅的自然观和祛魅的自然观的区别,就是把自然看作“资源”(resource)与把自然看作“根源”(source)的区别。
四、资源与根源
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所要扭转的,就是人们将自然看作“资源”的思维习惯,他强调自然是人的“根源”。他明确地说:“自然首先是价值之源,是在后来,在第二性的意义上,它才是一种资源。”在他看来,人们因为野生动物的观赏价值而保护它们,希望自己的后代有机会能看到这迷人景色,虽然相对随意渔猎的人来说,当然是一种进步,但他们依然是把自然看作一种资源,一种供人观赏的资源,而没有把自然看作“价值之源”。关于这两种自然观的区别,罗尔斯顿提供了一个令人难忘的例证:
假如一个做女儿的对自己的母亲说:“实话跟你说吧,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资源。”……父母和神面前,人们想到的是自己生命之源(source),而不是资源(Pesource),人们寻求的关系,是与超越自身的存在一起,处于根的生命之流中的体验。
作为“根源”的自然,使我们了解我们如何属于这个世界,她告知我们自己是谁,来自何处,应当做什么。
假如我们依然将自然看作是一种资源,而不是价值之源,那么我们就不是在审美,而是在消费。因为我们只是在看,就像浏览美女图片一样在看着美丽景色。在这个看中,没有谦卑,没有敬畏,没有爱,没有感动,更谈不上有什么启迪或领悟。我们这时说不定也会赞美自然,但那也只是像赞美一种食物的好吃一样,是以消费逻辑在赞美她。这种“廉价的欣赏”,也正是景观管理部门或旅游策划部门所鼓励的。他们想方设法提高景观的观赏价值,就像打造美女一样,打造景观:
在黄石国家公园,管理者长期以来都往间歇喷泉中投放肥皂,为的是减弱水的表面张力,以便控制喷泉喷发的时间,便于旅客游览。我们认为“信泉”在两次喷发之间的间歇中需要有泛光灯和背景音乐来愉悦游人。
他们不仅在像设法装扮明星一样在装扮景观,而且为游客提供种种方便,修公路、搭索道,从而使游客能舒适且高效地观览风光。罗尔斯顿说:“让人们过于容易地到达山顶,只会减少他们对自然风光的体味。”但这种方式正是现代所鼓励的。借用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的话来说,人们的自然审美于是就被“麦当劳化”了:“人们以一种受严格控制的方式在旅行中可以高效地看到许多的景点。”于是出现了诗人E,凯斯特纳所描述的这种“审美”:
他们坐在豪华大饭店。/周围一片冰雪。/周围是山、森林和岩石。/他们坐在豪华大饭店/始终在饮茶。……
他们在蓝色的厅里跳布鲁士舞,/外边雪花纷飞。/有时天空打闪并雷声隆隆。/他们在蓝色的厅里跳布鲁士舞,/他们没有空。
他们热爱大自然/他们建造交通。/他们热爱大自然/而认识环境/只用风景卡片116J074"q75)。诗中所说的“他们”,其实也就是“我们”。我们也爱自然,但也只是与喜欢模特一样的那种爱,而不是像依恋母亲一样的那种爱。原因很简单,因为自然只是资源,而不是根源。
五、自然之死与复活
整个20世纪,到处都会听到“死”的声音。有上帝之死,有人之死,有自然之死。上帝、人或自然,古来就是意味着神圣、永恒与价值的存在。她们在20世纪死亡,既非寿终正寝,也非久病不愈,而是有人行凶。这个行凶者,就是我们自己。学者们经常津津乐道于尼采所宣布的“上帝死了”,但却往往忘记了尼采所说的这句话:“是我们把他杀了!是你们和我杀的!咱们大伙儿全是凶手!”由于忘记了这句话,所以在谈到上帝之死的时候,我们往往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就好像上帝该死似的,而没有作为凶手的负罪感。
同样,自然也是我们杀死的。我们是这样杀死自然的:“所有的精神都被有效地从自然中清除出去。外部的对象只由数量构成:广延,形状,运动及其量值。神秘 的特l生和性质只存在于心灵中,并不在物质对象本身中。”我们让自然变成了一堆物质,成了外在于我们的一堆物质,成了供我们人类利用的资源。这时,自然还在,但自然的神圣性,自然的精神意蕴,却已经消失殆尽。用比尔·麦克基本(BillMckibben)的话来说,就是:
所谓自然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世界的终结,雨仍然在下,太阳仍然在闪耀着光芒,尽管与以前已经大不一样……我们关于自然的观念也将走向死亡。这些变化将极大地冲击我们的感觉,最终,我们那种永恒的自然和独立的自然的观念将被一洗而去。
一言以蔽之,所谓自然之死,就是自然的神圣性失去,就是上文所说的“祛魅”。
为自然祛魅,并非一个西方事件,而是一个现代事件。马克斯·韦伯指出:“我们时代的命运以理f生化和理智化,最主要的以‘世界的祛魅化’为特征。”自然祛魅的结果就是,“自然失去了所有使人类精神可以感受到亲情的任何特性和可遵循的任何规范。人类生命变得异化和自主了”。人失去了与自然的一体感,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了异化或疏离(alienation)。打个比方来说,原来作为家园的自然,猛然变成了旅店。一位环境美学学者曾问道:“我禁不住好奇我们是否会具有这样一个观念,即,我们在其上站立、行走的大地,车马行于其上、飞机在上空飞行的大地,是我们精神的一部分。”自然之死,就是我们现代人主动斩断人与自然的精神纽带的结果。
经过祛魅,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是消费者与可资利用的资源的关系,也就是观光客和眼前景色的关系。这种关系,用哲学术语来说,就是分离的形而上学。在这种形而上学中,人与自然是分离的两种实体,其典型就是身心二元论。环境哲学和环境美学所要扭转的就是这种分离的形而上学,以重建连续性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continuity),重新确立人与自然之间的连续性刚。利奥波德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艺术和文学、伦理学和宗教、法律和民俗,都依然要么把土地上的野生的东西看做敌人,要么是食物,要么就是“因为好看”而被保存下来的洋娃娃。……在Homo Sapiens仍然扮演着征服者的角色,他的土地仍处于奴隶和仆人的地位的时候,保护主义便只是一种痴心妄想。只有当人们在一个土壤、水、植物和动物都同为一员的共同体中,承担起一个公民角色的时候,保护主义才会成为可能;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相互依赖,每个成员都有资格占据阳光下的一个位置。这也就是说,假如分离的形而上学依然支配着我们,假如我们还没有将自己和自然看作是一个共同体的一部分,假如我们依然把自然看作是一种“资源”而不是“根源”,那么,保护主义只能流为一种时尚,自然还是死的。
自然之复活,依赖于我们从内心体认我们与自然的连续性,依赖于不再把自然看作是死的机械的自然,而要看作活的神秘的自然。这一哲学转变,就是塞尔日·莫斯科维奇(serge Moscovici)所说的“还自然之魅”:
自古以来,自然是我们的感觉和思维直接可以触及的;是我们所熟悉的水、风、草、木的世界;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生活的地球,四季更迭,日以继夜,无论风雨交加还是阳光灿烂,是我们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家园。人们在这里生活和劳动,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他们就是自然,并且对此毫无疑问。
恢复人与自然的连续性,恢复自然的精神意蕴,就是要人敬畏、爱、赞美自然,就是恢复人在自然中的家园感。对自然的这种态度,用段义孚术语来说,就是“恋地情结”(topophilia)。
自然之复活,也就是人之复活。自然之恢复神圣,也就是人之恢复神圣。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亵渎了自然,也就亵渎了我们自己。”
六、余论:远与近
阿诺德·伯林特(Arnold Berleant)敬告我们:“欣赏自然并不是一个观看外部景观的问题。实际上,它根本就不是一个观看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自然的感情,依然还建立在旅游产业之上;假如我们对欣赏自然美的结果,依然还是一大堆图像;假如我们欣赏自然,依然只是用眼睛或摄像机镜头去看;那么,我们就还不是在审美,而是在消费。因为这时的美感冲动,“主要是人皆有之的新奇感,是暂时摆脱了日常生活状态的轻松心情,也是城镇居民需要花钱去买的奢侈享受”。因为我们这时所奉行的依然是消费主义的逻辑。
心理学家指出,“人们从毒品中所体验到的快乐随着他们对此的习惯而在时间中衰减。”消费也像吸毒一样带有强迫性:
消费主义的效应,其中暗含着一种像得了强迫症的生活方式:今天吃饭用玻璃盘子,明天就换纸盘子,后天则是用布盘子。……疯狂的广告也促使人们糊里糊涂去消费,甚至不知道自己消费的是什么。
消费的逻辑就是占有的逻辑:越多越好。于是乎,热爱自然的旅游观光客急匆匆地从这个地方赶到那个地方,到处寻找景点或看点,今年看山,明年看水。但看到了什么,不知道。
“北茵莱特河中的水很深,水静静地流着。人们也只有在宁静的时候,心灵的深度才能显现出来。”谁会用一颗深沉的心灵宁静地去看北茵莱特河中静静流淌的深水呢?假如我们有了这么一颗心灵和态度,我们也就不必去花钱购买对自然的欣赏,因为“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我们也不必专门风尘仆仆去看屈指可数的那几处名山胜水,去看那些人气最旺的旅游景点,因为:
欣赏自然之美并不需要如此费事和复杂。从平常上班的路上不经意地抬头发现一团悠然漂过的流云,到在办公室里突然听到窗外树梢上几声婉转动听的鸟鸣,都是在欣赏自然美。自然美并不遥远,只要你留意,她总在你身边。……自然美,即是自然而然地欣赏你身边的自然对象,贵在朴素,贵在自然。
自然美就在身边,我们为什么会舍近求远呢?原因是我们中了消费主义的毒,我们就像吸毒者不断加大剂量一样,去欣赏越来越多的自然。
用东山魁夷的话来说:“归根结底,风景到处都有,问题就在于观察者这一方。”关于观察者这一方,有一个小故事颇为值得玩味:
在风光绮丽的合里岛上。商人与土人不期而遇。商人对合里岛赞叹不已,觉得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但他觉得土人太懒了,没有建设,没有好好利用观光资源。
土人不解。
商人说在这个土地上旅游开发,很是赚钱。
土人问要钱做什么?
商人道,钱财可使你富裕,富裕可以驱逐贫困,从而过你想要过的生活。他说,他之所以在社会上打拼,就是为了过与世无争、轻松悠闲、毫无压力的日子……
土人说,我们现在不就这样么?
故事无疑很是耐人寻味。但我们必须知道,这样的土人很有可能只存在于故事之中。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已经甚为稀有,或者说濒临灭绝。换言之,这个故事虽然深刻,但却不真实。在消费社会,更为真实的倒是司汤达在《红与黑》中对小城维里埃尔的描写:
在这座您觉得如此漂亮的小城里,一切取决于提供收入。新来乍到的异乡人,受到小城周围那些凉爽、深邃的山谷的美景引诱,首先想到的是当地居民一定对美富有感受力;他们口口声声谈他们家乡的美丽,我们不能否认他们非常重视它;但是这是因为它吸引来了一些异乡人,他们的钱使店主人发财,而且通过入市税的征收给城市提供了收入。
假如“提供收入”不只是在维里埃尔决定一切,假如“提供收入”不只代表了维里埃尔“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的习惯思想”,而是早就越出小说文本的边界,弥漫于整个现代世界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前面那个故事里的土人最终被商人说服了。这样,摆给美学的一个任务就是,寻找上面那个动人故事中的“土人”。斯为结论。
责任编辑:王之刚
关键词:审美;消费;源泉;根源;存在;占有
中图分类号:F1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0)01-0056-06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时代。在这个时代,每个人似乎都中了消费主义的毒。说得形象一些,每个人都像“吸毒”一样,在消费。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自然,曾经令人敬畏并给人以启迪的自然,也逐渐成了消费品。自然沦落了。自然就像女性一样,被旅游产业包装,被打扮得花枝招展,成了人的“被看”。她不但失去了“母性”的神圣,而且似乎也失去了“人”的基本尊严。
一、母亲与模特
在环境美学的那篇开山文献《当代美学及对自然美的忽视》中,罗纳德·赫伯恩(Ronald Hepburn)慨叹道:“对自然的严肃的(serious)审美关怀在今天是相当罕见的现象。”…赫伯恩所说的那种严肃的审美关怀(aesthetic concern),就是指“华兹华斯笔下的自然是人类的审美和道德的教科书”之类的审美。与此相反,现代人的自然审美则是琐屑的(trivial),虽然现代人也崇尚户外生活,崇尚沙漠旅行,崇尚露营,崇尚家庭汽车郊游。
同为自然审美,为何华兹华斯与现代人的自然审美会出现严肃与琐屑之别?按照赫伯恩的说法,这是因为在华兹华斯的时代,“自然是我们的‘导师’,自然之美传递着或多或少令人高贵的讯息”,与此相反,“众所周知,二十世纪人的典型形象就是被自然包围着的‘陌生人’,自然对他不仅毫不重要,毫无意义,而且是‘荒诞的’”。
关于自然观的这个差异,用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华兹华斯眼中的自然是一个“附魅”(enchantment)的自然,而我们现代人眼中的自然则是一个“祛魅”(disenchantment)的自然。所谓祛魅的自然,“从根本上讲,它意味着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既然自然没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那么,李白与敬亭山的“相看两不厌”,对现代人来说,就只是一种才气或想象了,而不是一种经验或实在。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谁会对没有“主体性、经验和感觉”的敬亭山相看两不厌呢?到了敬亭山的现代游客,也只不过是自己猛然想起或听导游朗诵李白的那首诗,不会有人“相看两不厌”了。
由于自然被剥除了“主体性、经验和感觉”,所以,人与自然之间就出现了断裂。刘勰所说的“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即使我们现代人偶尔能体验到,也会被当作多愁善感,很快被打消。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除去作为一种景色以外,季节已经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至于古代儒者所谓的观水观玉,“君子比德”,在现代美学学者看来,就只是一种附会了。
德国学者约阿希姆·拉德卡(Joachim Radkau)说:“而今向往大自然的最广泛的感情基础也许就是旅游业”,而旅游业的“标志起初是置身于文化场所而非投身于大自然”。在他看来,现代人之所以衷爱文化旅游,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里有东西可以观赏和拍摄”㈣。观赏和拍摄活动,即使不是现代人自然审美的全部,也是其绝大部分。我们之所以热爱自然,是因为她的“美”。
“无论是西方还是非西方文化,自然传统上都是女性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女性曾经是母亲,但现在却像是模特。她曾经是家、温隋、道德的象征,现在只是我们“看”的对象,只是“被看”。母亲和模特的区别,可以说是附魅的自然和祛魅的自然之间区别的—个最好隐喻。爱母亲的人,是子女;爱模特的人,则是fans。母亲的美是多维的,不只是姣好的面孔和优美的线条;模特的美则是单线的,在这里最好地体现了审美独立的逻辑。
二、审美与消费
“圣诞节曾经只是一种宗教节日,但在资本主义后期已经变为消费者的乐园。”圣诞节之所以由“宗教节日”沦为“消费者乐园”,其原因除了我们上面所说的“祛魅”之外,还应当加上弥漫全球的消费主义(consumerism):
随着冷战的结束,消费主义是到目前为止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
在工业化的土地上,消费现在已渗透到社会价值之中。
消费之所以称得上主义,是因为“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社会价值或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暗示,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消费。正因为此,莱斯理·斯克莱尔(Leslie Sklair)把消费主义称之为“消费主义文化一意识形态”(culture-ideology ofconsumerism)。正是由于消费主义,“我们的超级购物中心就是我们的先贤祠,我们的阎王殿”。周末,人最可能去的—个“宗教”场所,就是商场。购物,消费,成了现代人的宗教节日。
在消费主义的强大逻辑之下,再加之“季节”只是一种“景色”,我们的自然审美与其说是审美,还不如说是消费。这里将审美与消费对立起来,似乎有些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审美消费”作为一个风靡全球的美学关键词就说明,在当代学人看来,审美就是消费。甚至在布尔迪厄(Bourdieu)看来,将审美等同于消费是一件了不起的后现代成就:
将审美消费置于日常消费领域的不规范的重新整合,取消了自康德以来的一直是高深美学基础的对立,即‘感官鉴赏’(taste of sense)与反思鉴赏(taste of reflection)的对立,以及轻易获得的愉悦——化约为感官鉴赏的愉悦,与纯粹的愉悦——被净化了快乐的愉悦(pleasure ofpurified pleasure)的对立:纯粹的愉悦天生容易成为道德完善的象征和衡量升华能力的标准,这一标准界定真正合乎人性的人。
在艺术消费中取消这一对立,是否会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大众解放色彩,这是另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严肃学术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自然审美领域取消这一对立,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自然失去了神圣性。因为布尔迪厄接着说:“源自这种神秘区分的文化是神圣的。文化神圣化(cultural consecration)的确赋予它触及到的物体、人物和环境一种近似于化体(transubstantiation)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提升。”这也就意味着,假如取消了审美与消费之间的区分,自然就成了一堆物,自然之“美”也只在于线条、形式、图案的耀眼,而缺少了神圣精神意涵。这时,人们欣赏自然,也只是为了看这些美丽的景色,甚至说是为了拍摄几张照片。眼睛和摄像机代替了心灵。人们不会去体验罗尔斯顿所说的“高山之高是如何提高我们的精 神境界,大海之深又是如何激发我们深沉的思考”,也不可能体验到她。原因很简单,自然美成了人们的消费品,消费品是供人支配的,人对她的美不负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在消费主义逻辑支配下,旅游观光客都成了花钱买取新奇体验的“漫游癖”(wanderlust)。
康德说:“对自然的美怀有一种直接的兴趣(而不仅仅是评判自然美的鉴赏力)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善良灵魂的特征。”但在消费社会,却似乎不是这样了。因为“自然已经成为我们的一种嗜好,一个人喜欢室外活动,另一个人喜欢烹调,第三个人爱好在互联网上进入军用计算机”。
三、存在与占有
弗洛姆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占有(haben,to have)与存在(sein,tobe)。这表现在知识领域,就是“我有知识”和“我知道”的区别;在信仰领域,就是“有信仰”和“在信仰中生活”的区别;在爱情领域,就是占有对方和爱对方的区别,就是“同时快乐”和“共享快乐”的区别。在前者之中,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据为己有和占有的关系”,在后者之中,“不占有什么,也不希求去占有什么,他心中充满欢乐和创造性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以及与世界融为一体”。概言之,“占有涉及到的是物,……生存说的是体验”。
由这对概念来审视消费时代的自然审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审美就是占有自然之美,而不是让她存在。对于一朵花,他想摘走,而不是“观看这朵花,……与其成为一体,让它去生长”。对于无法拿走的山峰、草地,则是不断的摄影,像赶场一样从这个景点跑到那个景点,好似超市购物。我们的自然审美的最终结果并不是人与自然合一的精神体验,而是一大堆照片,借此兴致勃勃地向亲友讲述这些山峰。弗洛姆曾慨叹道:
许多人,或者说大多数人除了说些人云亦云的老一套之外,他们没有真正地看那座山,但能说出山的名字、高度,或者想去攀登它(登山欲也是把物据为己有的一种形式)。
其实不但登山是一种占有,说出山的名字、高度,也是一种占有,是“我有知识”式的占有,是“某某到此一游”的另外一种表征。真正地看,并非那种走马观花的看,而是那种能产生深沉内心体验的看。这种体验中有敬畏和谦卑,也有爱和启迪。
日本画家东山魁夷曾说:“我确信倘使没有人的感动为基础,就不可能看到风景是美的。”这个“感动”,就是东山魁夷所说的“拯救人心”的那种感动,就是罗尔斯顿所说的“高山之高是如何提高我们的精神境界,大海之深又是如何激发我们深沉的思考”的那种感动。假如没有这种感动,即使看,也只不过是德国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克拉格斯所说的“呆望”:“呆望阿尔卑斯的夕阳、日落和电力照明的瀑布!”呆望,就是视而不见。看是看了,但看到了什么呢?不知道。诗人韩东在《有关大雁塔》的最后一段写道:“有关大雁塔,我们又能知道什么/我们爬上去/看看周围的风景/然后下来。”大多数现代人的自然审美,无非如此。
“呆望”和“真正的看”的区别,就是占有和存在的区别,就是附魅的自然观和祛魅的自然观的区别,就是把自然看作“资源”(resource)与把自然看作“根源”(source)的区别。
四、资源与根源
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所要扭转的,就是人们将自然看作“资源”的思维习惯,他强调自然是人的“根源”。他明确地说:“自然首先是价值之源,是在后来,在第二性的意义上,它才是一种资源。”在他看来,人们因为野生动物的观赏价值而保护它们,希望自己的后代有机会能看到这迷人景色,虽然相对随意渔猎的人来说,当然是一种进步,但他们依然是把自然看作一种资源,一种供人观赏的资源,而没有把自然看作“价值之源”。关于这两种自然观的区别,罗尔斯顿提供了一个令人难忘的例证:
假如一个做女儿的对自己的母亲说:“实话跟你说吧,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资源。”……父母和神面前,人们想到的是自己生命之源(source),而不是资源(Pesource),人们寻求的关系,是与超越自身的存在一起,处于根的生命之流中的体验。
作为“根源”的自然,使我们了解我们如何属于这个世界,她告知我们自己是谁,来自何处,应当做什么。
假如我们依然将自然看作是一种资源,而不是价值之源,那么我们就不是在审美,而是在消费。因为我们只是在看,就像浏览美女图片一样在看着美丽景色。在这个看中,没有谦卑,没有敬畏,没有爱,没有感动,更谈不上有什么启迪或领悟。我们这时说不定也会赞美自然,但那也只是像赞美一种食物的好吃一样,是以消费逻辑在赞美她。这种“廉价的欣赏”,也正是景观管理部门或旅游策划部门所鼓励的。他们想方设法提高景观的观赏价值,就像打造美女一样,打造景观:
在黄石国家公园,管理者长期以来都往间歇喷泉中投放肥皂,为的是减弱水的表面张力,以便控制喷泉喷发的时间,便于旅客游览。我们认为“信泉”在两次喷发之间的间歇中需要有泛光灯和背景音乐来愉悦游人。
他们不仅在像设法装扮明星一样在装扮景观,而且为游客提供种种方便,修公路、搭索道,从而使游客能舒适且高效地观览风光。罗尔斯顿说:“让人们过于容易地到达山顶,只会减少他们对自然风光的体味。”但这种方式正是现代所鼓励的。借用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的话来说,人们的自然审美于是就被“麦当劳化”了:“人们以一种受严格控制的方式在旅行中可以高效地看到许多的景点。”于是出现了诗人E,凯斯特纳所描述的这种“审美”:
他们坐在豪华大饭店。/周围一片冰雪。/周围是山、森林和岩石。/他们坐在豪华大饭店/始终在饮茶。……
他们在蓝色的厅里跳布鲁士舞,/外边雪花纷飞。/有时天空打闪并雷声隆隆。/他们在蓝色的厅里跳布鲁士舞,/他们没有空。
他们热爱大自然/他们建造交通。/他们热爱大自然/而认识环境/只用风景卡片116J074"q75)。诗中所说的“他们”,其实也就是“我们”。我们也爱自然,但也只是与喜欢模特一样的那种爱,而不是像依恋母亲一样的那种爱。原因很简单,因为自然只是资源,而不是根源。
五、自然之死与复活
整个20世纪,到处都会听到“死”的声音。有上帝之死,有人之死,有自然之死。上帝、人或自然,古来就是意味着神圣、永恒与价值的存在。她们在20世纪死亡,既非寿终正寝,也非久病不愈,而是有人行凶。这个行凶者,就是我们自己。学者们经常津津乐道于尼采所宣布的“上帝死了”,但却往往忘记了尼采所说的这句话:“是我们把他杀了!是你们和我杀的!咱们大伙儿全是凶手!”由于忘记了这句话,所以在谈到上帝之死的时候,我们往往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就好像上帝该死似的,而没有作为凶手的负罪感。
同样,自然也是我们杀死的。我们是这样杀死自然的:“所有的精神都被有效地从自然中清除出去。外部的对象只由数量构成:广延,形状,运动及其量值。神秘 的特l生和性质只存在于心灵中,并不在物质对象本身中。”我们让自然变成了一堆物质,成了外在于我们的一堆物质,成了供我们人类利用的资源。这时,自然还在,但自然的神圣性,自然的精神意蕴,却已经消失殆尽。用比尔·麦克基本(BillMckibben)的话来说,就是:
所谓自然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世界的终结,雨仍然在下,太阳仍然在闪耀着光芒,尽管与以前已经大不一样……我们关于自然的观念也将走向死亡。这些变化将极大地冲击我们的感觉,最终,我们那种永恒的自然和独立的自然的观念将被一洗而去。
一言以蔽之,所谓自然之死,就是自然的神圣性失去,就是上文所说的“祛魅”。
为自然祛魅,并非一个西方事件,而是一个现代事件。马克斯·韦伯指出:“我们时代的命运以理f生化和理智化,最主要的以‘世界的祛魅化’为特征。”自然祛魅的结果就是,“自然失去了所有使人类精神可以感受到亲情的任何特性和可遵循的任何规范。人类生命变得异化和自主了”。人失去了与自然的一体感,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了异化或疏离(alienation)。打个比方来说,原来作为家园的自然,猛然变成了旅店。一位环境美学学者曾问道:“我禁不住好奇我们是否会具有这样一个观念,即,我们在其上站立、行走的大地,车马行于其上、飞机在上空飞行的大地,是我们精神的一部分。”自然之死,就是我们现代人主动斩断人与自然的精神纽带的结果。
经过祛魅,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是消费者与可资利用的资源的关系,也就是观光客和眼前景色的关系。这种关系,用哲学术语来说,就是分离的形而上学。在这种形而上学中,人与自然是分离的两种实体,其典型就是身心二元论。环境哲学和环境美学所要扭转的就是这种分离的形而上学,以重建连续性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continuity),重新确立人与自然之间的连续性刚。利奥波德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艺术和文学、伦理学和宗教、法律和民俗,都依然要么把土地上的野生的东西看做敌人,要么是食物,要么就是“因为好看”而被保存下来的洋娃娃。……在Homo Sapiens仍然扮演着征服者的角色,他的土地仍处于奴隶和仆人的地位的时候,保护主义便只是一种痴心妄想。只有当人们在一个土壤、水、植物和动物都同为一员的共同体中,承担起一个公民角色的时候,保护主义才会成为可能;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相互依赖,每个成员都有资格占据阳光下的一个位置。这也就是说,假如分离的形而上学依然支配着我们,假如我们还没有将自己和自然看作是一个共同体的一部分,假如我们依然把自然看作是一种“资源”而不是“根源”,那么,保护主义只能流为一种时尚,自然还是死的。
自然之复活,依赖于我们从内心体认我们与自然的连续性,依赖于不再把自然看作是死的机械的自然,而要看作活的神秘的自然。这一哲学转变,就是塞尔日·莫斯科维奇(serge Moscovici)所说的“还自然之魅”:
自古以来,自然是我们的感觉和思维直接可以触及的;是我们所熟悉的水、风、草、木的世界;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生活的地球,四季更迭,日以继夜,无论风雨交加还是阳光灿烂,是我们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家园。人们在这里生活和劳动,已经与自然融为一体,他们就是自然,并且对此毫无疑问。
恢复人与自然的连续性,恢复自然的精神意蕴,就是要人敬畏、爱、赞美自然,就是恢复人在自然中的家园感。对自然的这种态度,用段义孚术语来说,就是“恋地情结”(topophilia)。
自然之复活,也就是人之复活。自然之恢复神圣,也就是人之恢复神圣。原因很简单:“如果我们亵渎了自然,也就亵渎了我们自己。”
六、余论:远与近
阿诺德·伯林特(Arnold Berleant)敬告我们:“欣赏自然并不是一个观看外部景观的问题。实际上,它根本就不是一个观看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自然的感情,依然还建立在旅游产业之上;假如我们对欣赏自然美的结果,依然还是一大堆图像;假如我们欣赏自然,依然只是用眼睛或摄像机镜头去看;那么,我们就还不是在审美,而是在消费。因为这时的美感冲动,“主要是人皆有之的新奇感,是暂时摆脱了日常生活状态的轻松心情,也是城镇居民需要花钱去买的奢侈享受”。因为我们这时所奉行的依然是消费主义的逻辑。
心理学家指出,“人们从毒品中所体验到的快乐随着他们对此的习惯而在时间中衰减。”消费也像吸毒一样带有强迫性:
消费主义的效应,其中暗含着一种像得了强迫症的生活方式:今天吃饭用玻璃盘子,明天就换纸盘子,后天则是用布盘子。……疯狂的广告也促使人们糊里糊涂去消费,甚至不知道自己消费的是什么。
消费的逻辑就是占有的逻辑:越多越好。于是乎,热爱自然的旅游观光客急匆匆地从这个地方赶到那个地方,到处寻找景点或看点,今年看山,明年看水。但看到了什么,不知道。
“北茵莱特河中的水很深,水静静地流着。人们也只有在宁静的时候,心灵的深度才能显现出来。”谁会用一颗深沉的心灵宁静地去看北茵莱特河中静静流淌的深水呢?假如我们有了这么一颗心灵和态度,我们也就不必去花钱购买对自然的欣赏,因为“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我们也不必专门风尘仆仆去看屈指可数的那几处名山胜水,去看那些人气最旺的旅游景点,因为:
欣赏自然之美并不需要如此费事和复杂。从平常上班的路上不经意地抬头发现一团悠然漂过的流云,到在办公室里突然听到窗外树梢上几声婉转动听的鸟鸣,都是在欣赏自然美。自然美并不遥远,只要你留意,她总在你身边。……自然美,即是自然而然地欣赏你身边的自然对象,贵在朴素,贵在自然。
自然美就在身边,我们为什么会舍近求远呢?原因是我们中了消费主义的毒,我们就像吸毒者不断加大剂量一样,去欣赏越来越多的自然。
用东山魁夷的话来说:“归根结底,风景到处都有,问题就在于观察者这一方。”关于观察者这一方,有一个小故事颇为值得玩味:
在风光绮丽的合里岛上。商人与土人不期而遇。商人对合里岛赞叹不已,觉得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但他觉得土人太懒了,没有建设,没有好好利用观光资源。
土人不解。
商人说在这个土地上旅游开发,很是赚钱。
土人问要钱做什么?
商人道,钱财可使你富裕,富裕可以驱逐贫困,从而过你想要过的生活。他说,他之所以在社会上打拼,就是为了过与世无争、轻松悠闲、毫无压力的日子……
土人说,我们现在不就这样么?
故事无疑很是耐人寻味。但我们必须知道,这样的土人很有可能只存在于故事之中。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已经甚为稀有,或者说濒临灭绝。换言之,这个故事虽然深刻,但却不真实。在消费社会,更为真实的倒是司汤达在《红与黑》中对小城维里埃尔的描写:
在这座您觉得如此漂亮的小城里,一切取决于提供收入。新来乍到的异乡人,受到小城周围那些凉爽、深邃的山谷的美景引诱,首先想到的是当地居民一定对美富有感受力;他们口口声声谈他们家乡的美丽,我们不能否认他们非常重视它;但是这是因为它吸引来了一些异乡人,他们的钱使店主人发财,而且通过入市税的征收给城市提供了收入。
假如“提供收入”不只是在维里埃尔决定一切,假如“提供收入”不只代表了维里埃尔“四分之三以上的居民的习惯思想”,而是早就越出小说文本的边界,弥漫于整个现代世界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前面那个故事里的土人最终被商人说服了。这样,摆给美学的一个任务就是,寻找上面那个动人故事中的“土人”。斯为结论。
责任编辑:王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