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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直延续的品种审定制度看似合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各方面很“纠结”。关于中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的未来发展,应该关注几个方面:一是从品种审定制度逐步过渡到品种登记制度,同时逐步试点建设和完善企业对于品种的负责制度。二是行政和行业管理机构的工作重心应当是设定行业标准和产业规范,注重风险防范以及对于这些规范的监督执行,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的实施力度方面,不能够再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套路。三是在产品的评价标准设定方面,既要考虑综合性状,又要突出特色产品,不局限于高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