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渝规发[2017]133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测绘单位:《重庆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局第八次法规建设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15日重庆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管理,保障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