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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提出,移民安置实行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方针,将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移民优先、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需要;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