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1月15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召开。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出席,受表彰的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州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分管民族工作的副书记、副县(市)长,统战部部长、民宗局局长,各民族乡乡长等共6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认真总结全州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全州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族工作,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个人。
大会首先表彰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中共红河州委书记罗崇敏、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杨福生和应邀出席会议的云南省民委巡视员段金录等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副州长普乔艳宣读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个旧市民族事务局等36个模范集体、李昆等65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州委书记罗崇敏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红河州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各民族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杨福生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十五”期间全州民族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安排部署了“十一五”期间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他强调指出,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民族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必须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全州的大局紧密地结合起来;必须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省民委巡视员段金录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红河州的民族工作:红河州地处滇南边疆,民族众多(415万人中少数民族占56.2%),民族工作任务艰巨而又复杂,红河州的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情况、民族关系的好坏,对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都有重大影响。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加强法制建设,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保持了全州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和我省发展最快的自治州,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8月份,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专题介绍了经验,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认真总结全州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全州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族工作,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个人。
大会首先表彰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中共红河州委书记罗崇敏、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杨福生和应邀出席会议的云南省民委巡视员段金录等领导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副州长普乔艳宣读了《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个旧市民族事务局等36个模范集体、李昆等65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州委书记罗崇敏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红河州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各民族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杨福生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十五”期间全州民族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安排部署了“十一五”期间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他强调指出,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民族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必须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全州的大局紧密地结合起来;必须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省民委巡视员段金录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红河州的民族工作:红河州地处滇南边疆,民族众多(415万人中少数民族占56.2%),民族工作任务艰巨而又复杂,红河州的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情况、民族关系的好坏,对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都有重大影响。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加强法制建设,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保持了全州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成为全国和我省发展最快的自治州,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8月份,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专题介绍了经验,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