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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大大推动了牧业合作社的发展。牧民合作社在十余年的发展中不断积累经验,吸取教训,砥砺前行。不同地区的特殊性及其案例为牧区经济的合作化、组织化提供了鲜活的经验。我们要正确认识牧民合作组织对于牧区振兴的重要价值和长远意义,进一步扶持、推动牧民合作社发展迈上新台阶、走进新天地,为牧区振兴提供可持续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