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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北部湾区域存在省市行政界限,各省、市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北部湾区域合作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构建北部湾区域合作协调机构势在必行。文章认为,现阶段北部湾区域协调机构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行政主体理论尊重地方政府及政府机构的主体性,应从行政主体理论视域研究区域协调机构,以解决区域政府合作核心问题,建构适合北部湾经济区的区域协调机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