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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即"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直存在激烈的讨论。然而,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并不是出自人们的主观喜好,而是客观实际的需要。事实上,经济法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本文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入手,结合否定和肯定两种对立的观点,试论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部门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