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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如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成立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组。船舶应当成立由船长担任组长,政委或轮机长担任副组长,大副、大管轮、水手长、机工长、服务员/船医为成员的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协调本船建立防控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本船船员健康状态并及时向岸基疫情防控部门通报情况,向在船船员宣贯防疫工作信息及防控工作要求,监督协调船上各部门和在船船员落实防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