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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针对小贷公司的政策似乎多了一些限制,少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小贷公司不应当仅仅为了实现社会效益而存在,其本身的经济利益也应当受到尊重。唯有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于广大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热情,为未来山东经济的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1976年,默罕默德·尤努斯向42名贫困的农户分别贷款27美元,随后,他又着手建立了孟加拉第一家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这家银行至今已经使数以万计的孟加拉穷人摆脱贫困。然而,从孟加拉发端的这种小额借贷方式意义不仅止于此,因为它开创了一种崭新的资金流动模式,这一模式已经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采用。
我国纳入官方许可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则要晚得多,它们有一个不太被人熟知的名字——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政策的许可下,小贷公司在我国生根发芽,四川广元、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的小贷公司相继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达4893亿元。
总体来讲,发展小贷公司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有诸多裨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趋于下行的情况下,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流动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在“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下,强调这些“草根金融”的存在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尤其重要。
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6600万家中小企业,增加值占GDP的60%以上,它们渴望资金注入以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但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并不能有效覆盖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从而造成“草根经济体”融资不足。小贷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功能是应有之义。
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政府部门已经多次出台决定或指导意见鼓励小贷公司的发展,但是现实的政策和环境中仍有不少制约因素,或多或少地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发展。全国如此,山东亦如此,只不过山东多了一些区域性特点。
生存的困境
小贷公司在我国被定义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共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的定位,意味着小贷公司只能贷款却不能像银行机构那样吸纳存款。据了解,当前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出资人的自有资金,另一个则是银行贷款。事实上,仅靠自有资金很难满足客户的需要,从银行贷款就成为它们的首选。然而,现行的另一规定让小贷公司“融资难”的问题雪上加霜,即“从银行业获得融资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据了解,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青岛市的一些小微企业为了维持自身运转对资金需求量非常大。以即墨为例,尽管当地已经有三家小额贷款公司,仍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目前,即墨市金融办正在按省金融办有关规定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努力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例如向发起人定向借款、小贷公司之间拆借、引入优先股股东等。然而,这些政策目前只适用于像即墨这样的金融创新试点县(市),影响范围有限。
2011年7月,山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定在即墨市、滕州市、广饶县、寿光市、诸城市、沂水县、禹城市和邹平县8个县(市)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今年,在《支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若干政策》中又增加兖州市、茌平县作为试点,同时提出适当增加试点县(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数量,指标单独计算;试点县(市)小额贷款公司享受金融机构待遇。
盈利空间有限是压在小贷公司头上的又一座“大山”。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这可谓摆在小贷公司面前的一道“红线”。诚和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万太民表示,在向小微企业贷款时,不会采用很高的利率,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高利率可能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且,由政府做引导,当地大企业投资入股的小额贷款公司担负了很大的社会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逐利行为。他算了一笔账,除了向银行贷款需要缴纳6%左右的利息外,还要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加上支付员工工资和公司日常运作成本,一年下来,利润所剩无几。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优化小贷公司股权结构、允许设立小贷公司分支机构等,但是,正如即墨市吉诚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姜修文所言,山东省目前的政策缺乏一些“真金白银的东西”,并不能为小贷公司带来明显的实惠。
当前,小贷公司尚未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只能从侧面调查企业的经营状况。虽然在大部分情况下“与实际情况相符”,但是这种方式无疑增加了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运作成本。而且据金融办负责人介绍,当前的这种状况还存在着一种潜在风险,即借贷人从多个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但这些公司之间却并不知晓。一旦借贷人出逃,容易使小贷公司遭受损失。
除了政策约束,当前的经济环境及其自身的业务特点也让小贷公司备感压力。采访过程中,几个小贷公司的负责人都向记者强调当前下滑的经济对企业还贷的负面影响。个别小贷公司开始出现借款企业拖欠还款的现象,多数公司已明显感受到这方面的风险加大。
小贷公司以小微企业为客户群,所贷款项小而分散。照理说,风险也会因此减小。然而事实是,很多小微企业管理经验不足,抗风险能力差,容易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不景气时,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企业有心还款也无能为力了。
“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在政策的约束下,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并非无所作为,他们在防控风险方面也在积极地探索新的路径。中元籴煜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陈剑告诉记者,鉴于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尚未纳入征信系统,他们会派专人去考察贷款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银行卡信用记录、缴税情况、对上游客户的付款情况甚至工人工资是否按时发放和水电费交付状况都在调查范围之内。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将资金挪为他用,该公司还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规范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所谓专款专用是指,企业在贷款前先向小贷公司说明具体用途,在利用资金时必须照此执行。在此过程中,小贷公司会派人全程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一旦发现存在违约行为即收回贷款。运用这种方式固然会增加业务成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会减少出现坏账的几率,降低经营风险。 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他们制定了一些降低风险的准则,例如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大部分贷款期限限制在三个月以内,即使有超出三个月的款项,每月也要返还一定数额。“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是降低风险的方式之一。据了解,中元籴焜旗下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还有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一方面这些围绕主业经营的业务可以产生“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另一方面,还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可谓一举两得。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大都是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资金普遍匮乏,缺少可抵押物,互保联保成为他们获得贷款的重要方式。然而这种方式也很有很大弊端,亦即当整个产业或这一地区发展陷入困境时,互保和联保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姜修文表示,他们在贷款时会尽量避免亲戚之间以及经营相同业务的客户之间互保。而诚和小贷公司则会采用由公职人员或有着固定收入人群担保的“公务员担保”。
未来的期许
目前,山东省小贷公司的发展和其他一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截至今年3月末,内蒙古、江苏的小贷公司已经超过400家,辽宁、安徽超过300家,而山东省共批准271家。据了解,主要原因在于“省金融办控制指标”。
就青岛市而言,已经有25家小贷公司在正常运作。但这和被称为“中国最富的城市”鄂尔多斯相比差距不小。截止到2011年10月,鄂尔多斯就有小贷公司80多家。而且从政策上来看,政府对这类贷款公司的扶持更加细致、明显。在2011年7月下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在东胜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新设金融法人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返还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3年。而且,通知还给予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2000元,平方米的补贴。
由此看来,山东省针对小贷公司的政策似乎多了一些限制,少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小贷公司不应当仅仅为了实现社会效益而存在,其本身的经济利益也应当受到尊重。唯有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于广大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热情,为未来山东经济的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小贷公司的发展是艰难的,但也有着成功模式,他们应该始终坚持“不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定位和“基层化、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的比较优势,通过和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工合作,解决对“三农”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和成本控制问题,实现自身的发展,而不是回归到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上去;对有关的决策和管理部门来说,则应该避免将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同质化,避免机构设置的往返重复。找准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方式,小贷公司未来的道路才会变得更加明朗。
1976年,默罕默德·尤努斯向42名贫困的农户分别贷款27美元,随后,他又着手建立了孟加拉第一家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这家银行至今已经使数以万计的孟加拉穷人摆脱贫困。然而,从孟加拉发端的这种小额借贷方式意义不仅止于此,因为它开创了一种崭新的资金流动模式,这一模式已经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采用。
我国纳入官方许可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则要晚得多,它们有一个不太被人熟知的名字——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政策的许可下,小贷公司在我国生根发芽,四川广元、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的小贷公司相继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达4893亿元。
总体来讲,发展小贷公司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有诸多裨益,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趋于下行的情况下,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流动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在“国进民退”的大背景下,强调这些“草根金融”的存在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尤其重要。
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6600万家中小企业,增加值占GDP的60%以上,它们渴望资金注入以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但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并不能有效覆盖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从而造成“草根经济体”融资不足。小贷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功能是应有之义。
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政府部门已经多次出台决定或指导意见鼓励小贷公司的发展,但是现实的政策和环境中仍有不少制约因素,或多或少地限制了小贷公司的发展。全国如此,山东亦如此,只不过山东多了一些区域性特点。
生存的困境
小贷公司在我国被定义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共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的定位,意味着小贷公司只能贷款却不能像银行机构那样吸纳存款。据了解,当前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出资人的自有资金,另一个则是银行贷款。事实上,仅靠自有资金很难满足客户的需要,从银行贷款就成为它们的首选。然而,现行的另一规定让小贷公司“融资难”的问题雪上加霜,即“从银行业获得融资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据了解,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青岛市的一些小微企业为了维持自身运转对资金需求量非常大。以即墨为例,尽管当地已经有三家小额贷款公司,仍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目前,即墨市金融办正在按省金融办有关规定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努力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例如向发起人定向借款、小贷公司之间拆借、引入优先股股东等。然而,这些政策目前只适用于像即墨这样的金融创新试点县(市),影响范围有限。
2011年7月,山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定在即墨市、滕州市、广饶县、寿光市、诸城市、沂水县、禹城市和邹平县8个县(市)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今年,在《支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若干政策》中又增加兖州市、茌平县作为试点,同时提出适当增加试点县(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数量,指标单独计算;试点县(市)小额贷款公司享受金融机构待遇。
盈利空间有限是压在小贷公司头上的又一座“大山”。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这可谓摆在小贷公司面前的一道“红线”。诚和小额贷款公司副总经理万太民表示,在向小微企业贷款时,不会采用很高的利率,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高利率可能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且,由政府做引导,当地大企业投资入股的小额贷款公司担负了很大的社会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逐利行为。他算了一笔账,除了向银行贷款需要缴纳6%左右的利息外,还要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加上支付员工工资和公司日常运作成本,一年下来,利润所剩无几。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优化小贷公司股权结构、允许设立小贷公司分支机构等,但是,正如即墨市吉诚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姜修文所言,山东省目前的政策缺乏一些“真金白银的东西”,并不能为小贷公司带来明显的实惠。
当前,小贷公司尚未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只能从侧面调查企业的经营状况。虽然在大部分情况下“与实际情况相符”,但是这种方式无疑增加了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运作成本。而且据金融办负责人介绍,当前的这种状况还存在着一种潜在风险,即借贷人从多个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但这些公司之间却并不知晓。一旦借贷人出逃,容易使小贷公司遭受损失。
除了政策约束,当前的经济环境及其自身的业务特点也让小贷公司备感压力。采访过程中,几个小贷公司的负责人都向记者强调当前下滑的经济对企业还贷的负面影响。个别小贷公司开始出现借款企业拖欠还款的现象,多数公司已明显感受到这方面的风险加大。
小贷公司以小微企业为客户群,所贷款项小而分散。照理说,风险也会因此减小。然而事实是,很多小微企业管理经验不足,抗风险能力差,容易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不景气时,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企业有心还款也无能为力了。
“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在政策的约束下,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并非无所作为,他们在防控风险方面也在积极地探索新的路径。中元籴煜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陈剑告诉记者,鉴于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尚未纳入征信系统,他们会派专人去考察贷款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银行卡信用记录、缴税情况、对上游客户的付款情况甚至工人工资是否按时发放和水电费交付状况都在调查范围之内。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将资金挪为他用,该公司还采取专款专用的方式规范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所谓专款专用是指,企业在贷款前先向小贷公司说明具体用途,在利用资金时必须照此执行。在此过程中,小贷公司会派人全程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一旦发现存在违约行为即收回贷款。运用这种方式固然会增加业务成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会减少出现坏账的几率,降低经营风险。 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他们制定了一些降低风险的准则,例如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大部分贷款期限限制在三个月以内,即使有超出三个月的款项,每月也要返还一定数额。“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是降低风险的方式之一。据了解,中元籴焜旗下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还有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一方面这些围绕主业经营的业务可以产生“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效果;另一方面,还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可谓一举两得。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大都是小微企业,这些企业资金普遍匮乏,缺少可抵押物,互保联保成为他们获得贷款的重要方式。然而这种方式也很有很大弊端,亦即当整个产业或这一地区发展陷入困境时,互保和联保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姜修文表示,他们在贷款时会尽量避免亲戚之间以及经营相同业务的客户之间互保。而诚和小贷公司则会采用由公职人员或有着固定收入人群担保的“公务员担保”。
未来的期许
目前,山东省小贷公司的发展和其他一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截至今年3月末,内蒙古、江苏的小贷公司已经超过400家,辽宁、安徽超过300家,而山东省共批准271家。据了解,主要原因在于“省金融办控制指标”。
就青岛市而言,已经有25家小贷公司在正常运作。但这和被称为“中国最富的城市”鄂尔多斯相比差距不小。截止到2011年10月,鄂尔多斯就有小贷公司80多家。而且从政策上来看,政府对这类贷款公司的扶持更加细致、明显。在2011年7月下发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胜区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在东胜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新设金融法人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返还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自获利年度起,5年内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3年。而且,通知还给予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2000元,平方米的补贴。
由此看来,山东省针对小贷公司的政策似乎多了一些限制,少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小贷公司不应当仅仅为了实现社会效益而存在,其本身的经济利益也应当受到尊重。唯有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于广大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热情,为未来山东经济的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小贷公司的发展是艰难的,但也有着成功模式,他们应该始终坚持“不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定位和“基层化、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的比较优势,通过和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分工合作,解决对“三农”和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和成本控制问题,实现自身的发展,而不是回归到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上去;对有关的决策和管理部门来说,则应该避免将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同质化,避免机构设置的往返重复。找准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方式,小贷公司未来的道路才会变得更加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