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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布斯死后发表的著作《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中,霍布斯站在哲学家的立场与以柯克爵士为代表的普通法学家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在他们的交锋中有关法律来源的问题无疑是全书的重心.法律来源于对正义的追求和捍卫,这是两者共同认可并遵循的,但是柯克认为,正义应该服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即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属于他自己的一份”,而霍布斯则批判柯克的正义观趋于抽象,容易导致实际上的不正义;针对法律最高权威来源问题,柯克认为法律最高权威来源于法学者,而霍布斯则认为国王才是最高法律权威;关于习俗是否具有等同于法律的效力,柯克本人持肯定态度,霍布斯则持否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