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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周末》2007年4月5日载,浙江省台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得票率仅分别为50.43%,比法定半数多出一票。在此前的审议中,代表们对台州市司法工作颇有微词。而本次人代会首次使用了电子表决器,代替“举手方式”,代表得以毫无顾虑地按自己意愿进行表决,差点使得台州市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代会表决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