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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但由于它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以及在实践中长期流于形式,所以有关该原则的去留问题一直都是国内学界争执的焦点。立足于检察监督原则不可能一夕而废的现实国情,以及参考国际范围内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尺度模式,把握事前监督、抑制事中监督、放弃事后监督,应成为现阶段检察监督原则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