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05年6月16日以发改办工业[2005]1191号文件印发了《农药企业核准、延续核准考核要点(试行)》的通知后,浙江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管理办公室于2005年9月22日召开了“全省农药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专门传达了1191号通知精神,并对浙江省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工作作了相应的部署。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工作是今年省经贸委医药石化行业管理办公室的重点工作之一,但多数农药企业的延续核准申报工作严重滞后,4月底浙江省经贸委才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第一批9家企业的延续核准申报材料。只占全省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