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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与此同时,药品价格放开后,医保支付标准制度改革成为了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浙江省绍兴市、重庆市、福建省和安徽省率先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展开探索实践。本文旨在探讨"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与"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的内在关联性,分析药品一致性评价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厂牌"、"按通用名"制定的路径影响,并提出"三阶段、两步走"总体发展模式,以期为我国医保支付标准制度设计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