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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建设清廉浙江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出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并推动形成建设清廉浙江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