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框架下,主体间的充分协作是其理论本质和实践必然。实践中,基于农业经营主体间充分协作的农业经营模式层出不穷,诸如订单农业模式、对接模式等等。事实上,由于不同订单农业组织形式所对应的协作主体间控制强度和利益联结紧密程度不同,在订单农业中,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协作主体以及具体协作形式的选择问题。本研究基于订单农业具体组织形式的演化与现实考察,聚焦的科学问题是:订单农业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协作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影响其进行协作选择的?为此,本研究借鉴相关理论,在概念界定和对订单农业发展一般规律揭示的基础上,搭建相应的理论分析框架,明确订单农业中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作的理论必然性,然后从协作主体选择和协作形式选择的结构性维度实证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为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证据。(1)研究内容(1)订单农业研究经验借鉴与理论基础。回顾国内外关于订单农业研究的相关成果,从订单农业的绩效与利益、合同设计和履约、协调运行机制及风险、经营主体参与订单农业意愿、协作组织形式及影响因素等方面梳理相关研究,总结研究经验。同时,借鉴契约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合作博弈理论和分工理论等理论,以此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2)订单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规律性。对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订单农业发展经验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其订单农业中主体协作选择的经验,从共性特点和差异性比较两个维度对发达国家实践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发达国家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一些发展规律和特征,并得出相应发展启示。(3)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情景设置——主体界定——行为选择——运行绩效”四维理论分析框架予以论证,力争在不完全契约和交易成本的理论情境下,解构协作参与主体、剖析其协作形式、运用博弈论厘清协作主体选择和协作形式选择的内在机理,从而为在现实层面评估订单农业运行绩效、多维度多层次实证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石。(4)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现状与评价。对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总体情况进行概述,分别从农户视角揭示订单农业协作主体选择特征、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层面的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特征,进而对订单农业协作选择绩效进行评价,为实证分析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的影响效应提供坚实的经验支撑。(5)订单农业中协作主体选择的实证分析。从农户视角出发,实证分析农户在订单农业中,与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协作选择的问题。梳理可能影响农户协作主体选择的内外部因素,包括个体及经营特征、市场特征、订单特征以及制度保障等,利用农户调查数据,构建实证分析模型,实证测度不同因素对农户在订单农业协作主体选择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效果。(6)订单农业主体协作形式选择的实证分析。分别从合作社和涉农企业视角,实证分析两类经营主体在订单农业中的协作形式选择问题,即选择三种主体共同参与的拓展型协作形式,还是选择两种主体相互协作的基本型协作形式。通过梳理经营条件、订单特征和外部环境等影响合作社和企业选择协作形式的因素,运用合作社和企业调查问卷,构建实证分析模型,测度各个因素对合作社和企业在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的影响作用效果。(2)研究结论(1)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充分协作是发达国家订单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通过对美、法、日三国订单农业发展经验的总结,发现各国虽然要素禀赋不同,订单农业发展中参与主体重要程度不同,订单农业发展模式不同,但各国订单农业的良好发展均与农业经营模式密切相关,都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提供社会化服务,都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进一步凝练发现,发达国家订单农业开展的过程中,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充分协作是订单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存在协作对象多样化、协作内容纵深化和协作模式多元化等三重特征事实,这也是我们搭建理论分析框架和揭示我国订单农业中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作的重要前提支撑和理论起点。(2)理论分析表明,从订单的属性来看,其本身就是一个不完全契约类型,主体间协作的最终目的实质就是为了化解交易成本。从协作主体选择机理来看,当农户面临较大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时,一般会选择同家庭经营型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以节约交易成本;当市场分工细化、产业化推进和商品化提升,农户面临较大的决策成本、讨价还价成本时,一般会选择与组织化经营主体和市场化经营主体协作;在监督成本和违约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农户一般会选择同组织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从协作形式选择机理来看,在没有相应制度保障的前提下,拓展型协作形式是首要选择,但若制度保障及时补位、政府角色的介入以及资产专用性的投入要求,基本型协作形式也会成为协作主体的重要选择,其整体效率和福利效应同拓展型协作形式差别甚微。这也从侧面揭示在订单农业协作中应当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3)农户、合作社、涉农企业对参与订单农业协作的绩效感知存在差异,总体而言订单农业协作绩效不足。其一,农户对参与订单农业协作的绩效感知不强,其对订单农业协作主体选择更多的受到非绩效因素影响。样本农户对订单农业绩效的感知表现出以下两种特征:一方面,除降低生产成本的差异较为明显之外,其余增加经营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或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以及降低销售成本等4个绩效指标的表现较为相似,表明对农户而言无论与哪一类订单农业主体签订合同,由此带来的绩效感知除降低生产成本之外几乎是无差别的;另一方面,农户对订单农业的绩效感知主要集中在“好处一般”,如对增加经营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感知,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农户参与订单农业协作带动农业提质增收降成本的作用有待挖掘。其二,参与不同协作形式的合作社对订单农业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经营收入的绩效感知差异较大。其中,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合作社对订单农业降低生产成本的感知相对较为强烈,而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合作社对订单农业增加经营收入的感知相对较为明显。这表明,无论选择哪种类型的协作形式开展订单农业,对于合作社来说作用都相对有限,并没有实现从降低生产成本到增加营业收入的完美过渡。其三,对于涉农企业而言,通过订单农业实现原料稳定的供应是其最基本的目标,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稳定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是维系企业参与订单农业的纽带。然而,对企业来说订单农业协作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其中,订单农业对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企业在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上作用相对有限,而且也没有获得期望的政府支持。这表明,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涉农企业实力较弱,尚未达到对农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条件,而且也得不到政府的足够重视和政策扶持。(4)从农户视角来看,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作受个体及经营特征、市场特征、订单特征、制度特征等四个维度因素影响。具体来说,在个体及经营特征方面,随着农户对于订单农业认知程度的提高和参与订单农业时间的增长,相比较家庭经营型农业经营主体,其选择市场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的概率会增加。而受教育程度高、无务工经历的农户会更倾向于选择组织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在市场特征方面,市场距离和市场价格波动都会对农户选择市场化主体和组织化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有重要影响,但二者的影响方向并不相同。随着市场距离增加,农户更愿意选择同家庭型经营主体进行协作开展订单农业,但当地农产品市场价格越稳定,相比较家庭经营型经营主体,农户更愿选择同市场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对选择组织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的影响并不显著。在订单特征方面,订单形式、订单价格类型和资产专用性等均对农户选择市场化经营主体开展订单农业协作有重要影响。若农户签订的合约类型是“生产合同”,其更倾向于选择市场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若签订的是“生产销售型合同”,其更倾向于选择同组织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若农户选择“保底收购”订单价格类型,其更倾向于选择同市场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但这对其在家庭经营型主体和组织化经营主体间选择的影响并不显著。此外,若签订订单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要求有大棚畜舍等配套投入或预付保证金,将直接导致农户选择同市场化经营主体和组织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的意愿下降。最后,在制度特征层面,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满足农户的融资担保需求,农户一般会选择市场化经营主体和组织化经营主体进行协作。但若要求农户不履约要承担相应损失的话,农户一般会选择市场化经营主体协作开展订单农业。(5)从合作社视角来看,经营条件、订单特征和外部环境对合作社开展订单农业协作形式的选择产生不同影响。发起人性质、经营收入、管理者能力和订单类型是合作社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关键因素,社员规模和政策支持是合作社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发起人组织影响能力越大的合作社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概率越高。合作社经营收入越高就有越大概率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负责人管理能力越强的合作社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概率越高。订单农业中签订产销合同的合作社比签订生产或者销售合同的合作社更倾向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社员规模越大的合作社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可能性越低,越倾向于选择“合作社+农户”或是“合作社+企业”的协作形式。此外,具有政策支持的合作社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可能性越低,更倾向于在订单农业中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6)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禀赋条件特征、订单农业模式特征和外部要素环境特征三个内外结合的特征维度对协作形式选择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一方面,从各因素影响方向上看,参与年限、订单农业效果和订单履约率表示的订单农业模式特征对企业的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的概率具有正向影响,即参与年限越长、订单农业效果越好、订单履约率越高,企业参与订单农业协作的可能性越大,而订单价格类型则具有负向影响,即定价方式越倾向于固定价格,则企业选择参与订单农业协作的可能性将降低;涉农企业级别、固定资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表示的企业禀赋条件特征对企业的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具有正向影响,其中,涉农企业级别越高、固定资产规模越大,企业越倾向于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市场竞争状况和贷款难易程度表示的外部环境对企业的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概率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政府政策作用则具有正向影响。即市场竞争状况越激烈、贷款难度越大、政府政策作用越大、农产品市场风险越大,企业越倾向于选择拓展型订单农业协作形式。特别地,农产品市场风险对企业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概率影响显著为负,而对其选择拓展型形式的概率显著为正;市场占有率对企业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的影响显著为正,而对企业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影响不显著。另一方面,从各因素影响程度来看,在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的因素中,订单履约率的影响程度最大,订单农业效果次之,而农产品市场风险最小;在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的因素中,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程度最大,订单价格类型次之,而贷款难易程度最小。研究还发现,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的因素对企业选择拓展型协作形式概率的影响程度比其选择基本型协作形式的大,而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的因素对企业选择基本型形式概率的影响程度比其选择拓展型形式的大。此外,经营年限表示的企业禀赋条件特征对企业订单农业协作形式选择概率没有显著影响。(3)论文的创新之处(1)搭建理论分析框架,从交易成本结构和契约博弈视角探究订单农业主体行为选择偏好及其均衡。构建“情景设置——主体界定——行为选择——运行绩效”理论分析框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交易成本结构角度探究农户的订单农业协作主体选择偏好,然后运用契约博弈,基于不同情境,解析协作形式选择的均衡条件。研究体现了一定的理论交叉运用,相较现有研究有一定特色。(2)从结构维度剖析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机理。研究将订单农业主体协作选择细分为协作主体选择和协作形式选择两类。前者主要分析农户在订单农业中选择协作主体的内在作用机理,后者着重分析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在订单农业中协作形式选择的一般规律。相较已有文献,本研究拓展和细化了协作选择机理,在研究内容上有一定特色。(3)基于不同主体视角,实证方法的复合运用。从农户、合作社、企业三个视角分别实证协作主体及协作形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个体及经营特征、市场特征、订单特征以及制度保障对农户协作主体选择的影响效应,分别实证经营条件、订单特征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对合作社和企业协作形式选择的影响,研究方法运用有一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