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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于2010年3月17日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如下:(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