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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司法改革作出了全面的战略部署。其核心是"两个去除":去除司法地方保护和去除司法行政化。实现前者的路径包括人财物的省级统管和司法区划的建立,实现后者的路径主要包括改革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和司法公开。落实这"两个去除",是保障独立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实现我国社会的司法之治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