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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7年深圳市首次开始采用批租形式拍卖一宗土地之后,批租制就在全国各地逐步推行,1990年5月19日发布实施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又从法规上明确肯定了批租制这一形式.而年租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探索新的有偿用地方式情况下出现的形式.批租制和年租制作为我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的两种形式,孰优孰劣?二者有何联系和区别?本文对此做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