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来源 :农业工程技术·新能源产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yun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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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央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搞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我们在对农村沼气项目检查总结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一、科学规划农村沼气发展。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并按照“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建管并重、保证质量,加强服务、巩固成果,综合利用、提高水平”的原则,根据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沼气“十二五”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地在安排各类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时,必须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观念不动摇,加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模式,出台扶持政策,健全保障措施,促进沼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拓宽沼气原料来源。对于不养猪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由养殖场向农户供应原料,或者将秸秆粉碎进行发酵处理后作为原料。在粮食主产区农民居住集中的村庄建设一批以秸秆为原料的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向农户供气。以高值综合利用为目标,充分利用粪便、秸秆、生物垃圾等多种原料,发展大型沼气工程。
  三、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工程建设质量不高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加强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和技工培训的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地方要安排必要的管理经费,并加强项目监管和验收等工作。
  四、健全沼气服务体系运行机制。一是在户用沼气的安排上,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一定规模,并配套完善服务网点的硬件和软件,促进集中管理和专业化服务。二是在继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创新服务机制,总结和推广内蒙古等地方政府花钱买服务的经验,鼓励地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服务网点进料出料、故障维修等运行费用和人员工资。因地制宜,推广“全托式”和建管用“一条龙”,以及服务体系市场化运营等成功的服务模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也要进一步与沼气服务体系相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服务质量。三是针对一些地方老旧病池多,使用率偏低的问题,督促地方支持乡村服务网点,对有使用需求和维修价值的老旧病池有计划的进行维修或改造,并纳入其日常工作。
  五、加快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适应养殖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在继续支持户用沼气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向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并探索可持续的运营模式,提高向农户供气率和沼渣沼液的利用率。参考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一批技术装备水平高、推广应用潜力大的示范工程。
  六、加强沼气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在认真总结沼气科技支撑试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围绕提高沼气工程产气率、发酵原料多元化、沼气设备升级换代、沼气发电和提纯罐装、沼肥综合利用等,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大沼气的科技投入,不断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提升沼气科技和装备的整体水平。
  七、完善沼气发展支持政策。一是2011年国家已经适当提高了户用沼气的中央补助标准,今后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农村沼气的投入力度。二是优化项目建设布局,向适宜地区、群众积极性高及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把地方是否安排沼气运行费用和落实网点人员工资作为安排中央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三是研究制定超大型沼气工程补贴标准,鼓励高值利用。四是建立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考核评价体系,把资金安排与项目完成情况、考核验收情况挂钩,对建后运营不善的限期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府资金的综合效益和农民满意度。
  促进农村沼气又好又快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地要根据本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政策措施,切实搞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省级发展改革和农村能源部门要把落实意见情况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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