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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的战斗 2002年8月8日7时24分,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大队(以下简称消防大队)接到二矿区井下1000 m中段发生矿运卡车着火的报警,立即出动消防车6辆赶到斜坡道口,向二矿区有关人员简单了解火灾情况后,于7时38分,大队长李宏刚、一中队中队长付志义带领8名消防员,分别乘甘C-00801号消防车、甘O-00007号消防指挥车下井。8时06分到达距地表巷道口7.8 km处的火灾现场,此时周围的巷道一片漆黑,浓烟滚滚,18号矿运卡车前部烈火熊熊,矿运卡车柴油箱、液压油箱内的柴油、液压油经燃烧后喷出,洒落在矿运卡车前部发动机、驾驶台、变速器等处,使车前部一片火海,烈火封住了主巷道,被火烘烤的巷壁随时都可能塌落。刺鼻、呛人、有毒的浓烟沿着通风方向向两个支巷道蔓延,严重威胁井下其他巷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情况十分危急,如不能迅速扑灭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面对凶残的火魔和险情,在李宏刚的指挥下,队员以熟练、快捷的动作展开战斗。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克服井下巷道狭窄、热浪逼人、灭火战斗难以展开的困难,迅速利用两支水枪,首先用强劲的水流压下了火势,然后采用低姿势接近着火车辆,运用打近战打快攻的灭火战术扑灭了车辆周围和顶部的余火,仅用了6分钟就结束了战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确保了井下被困的83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