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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基本方式包括冲销式干预和非冲销式干预,前者不会引起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但可借助利率机制间接强化干预效力.由于我国的利率形成机制尚未市场化,加之对资本项目的严格管制,不存在非冲销干预发挥效力的作用机制.增强我国对外汇市场干预效力的关键,在于通过改革,创造有利于市场干预的制度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