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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精神,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我省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