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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通常被业内人士简称为不良影响条款,如何界定不良影响,历来是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的难点问题。抽象的立法语言赋予了法律适用者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不良影响的判定弹性极大,时有热点案件出现,引发广泛关注。实务中还曾出现将其作为拒绝注册的兜底性条款使用的情形。笔者尝试对不良影响条款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