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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及其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创性的提出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新税种。通过征收该税形成的收入进行转移支付,用来以补偿劳动力再生产的特殊需要,如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就业资助、贫困学生的补助或奖学金等,也有利于缓解因劳动力流动而形成的的区域间财政负担和财政收入横向不公平。
关键词:劳动力资源 劳动力资源消费税 征管
The collection pool of labor power excise tax hay discusses
Huang Jinlin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abor resources consumption,and the main problems of consumption.The authorproposed consumption tax levied labor resources first,in order to levy and use tax.It can use thefunds moreefficiency,reduce labor the gap between the needs of reproduction,moreover,conducive to achieving,interregional horizontal equity.
Keywords: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labor Labor resources consumption tax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0079-04
劳动力资源不仅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一种经济、社会资源,它还是一种特殊的再生自然资源。作为自然资源就有一个使用与保护的问题,也会产生环境污染与治理,还有一个补偿与平衡发展的规律。作为经济、社会资源,同样也有一个使用、再生与开发、保护的问题。目前开征的资源税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个税种,执行着对自然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的主旨。但是,作为最重要的经济、
社会资源的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保护与补偿却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路径。以下分析与主张,属一孔之见,共商榷。
1.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
劳动力资源不仅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一种经济、社会资源,它还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二重性及其特殊性决定着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与开发,不仅比自然资源消费与补偿、环境污染与治理、使用与再生等问题复杂,它的社会属性还导致了其消费产生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利益补偿、社会公平等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
1.1 劳动力资源的补偿具有多重性。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不仅具有可再生的物质资源即期消费与即期补偿的问题,其补偿还具有超前性、延续性与滞后性。即现役劳动人口的劳动能力恢复与提高的需求,未来劳动人口的生育与培养的耗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达到极限后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弱,其间断(失业、进修等)或退出(伤残、退休、养老)使用过程中也要继续进行生存消费,这个特性一是要求社会对劳动力资源要及时的消费,否则就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二是他(她)不会因为劳动能力消费的间断或停止而减少必须补偿,还会产生污染与治理等等相关问题。所以,在简单的劳动力资源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这些费用的总和。劳动力资源的补偿的数量也等于这个总和。
1.2 劳动力资源的消费具有流动性。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雇佣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在劳务市场上,不仅存在雇主对劳动力的选择,同时也存在劳动力对雇主、收入、环境、时间、职业乃至地域偏好的选择,这将导致在时间和空间、数量和结构等方面产生劳动力消费的主动性流动,引发个人的、企业的和区域间的不平衡,增加了对劳动力资源补偿的复杂程度。另一方面,企业或投资的地区转移也引发或加剧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被动性流动。
1.3 劳动力资源使用或开发极具弹性。劳动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智力资源,它的使用不仅可以生产物质产品,而且可以创造精神产品。劳动力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程度取决于物质满足的程度与心理满足水平。劳动者物质满足的程度取决于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的比较,以及与相关岗位、相关企业、行业乃至地区的横向收入比较等等,既要求纵向的公平,又要求横向的公平。劳动者的心理满足水平是个更复杂的社会心理过程,包括对自己能力与业绩的认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以及信任、理解等等。劳动力资源的这个重要的、最复杂的、最显著的特征,决定了其使用与补偿的复杂性。
1.4 劳动力的消费会对环境产生直接的生活污染和间接的环境污染。直接生活污染是指劳动力消费或生存中直接满足生活需要而产生环境污染。间接污染是指为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的需要的产品生产或工具的使用造成环境污染。人的成长过程和退休以后的生活依然如故。人的生活多样性和分散性,还会带来的环境与污染的治理也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等,使劳动力消费的环境与污染治理呈现多样性、多重性、治理内容的广泛性和流动性,以及保护与治理的范围的分散性、可变性、时间的差异、费用分摊困难的等等。
1.5 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过程还是劳动力资源不断优化和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技术、能力不断地发挥和不断的积累,推动着产业的不断升级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经济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的经济规模和不断提高的技术则要求素质更高的劳动力资源。劳动者在发展的要求与相互竞争中,不断地加大教育、培养的投入和努力,使自己的能力、水平适应发展的要求。结果,劳动力资源的整体水平不断的提高,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
面对劳动力资源如此复杂的特点与要求,仅仅依靠分散的收费(教育费附加等)和调剂,难以满足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把各种税、费统一起来征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资金的整合,将有利于满足劳动力资源再生产的要求,也有利于税收的征管、监控和分配。
2.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必然性
我国目前对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补偿是通过传统的、分散的税、费形式实现的。例如教育费附加、社保资金的筹措以及分散在其他税种里的条款等等。但是这些税、费的征收远远适应不了劳动力再生产的要求,也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并且产生了很多的问题,要求改变分散的、混乱的税费征收,统一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其主要有:
2.1 劳动力的报酬较低而且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非均衡,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进行再分配或调节。市场经济就业行为的市场化,劳动力的价格即受供求规律制约。发达地区高端劳动力供不应求,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其价格必然偏高了。在落后地区,低端劳动力大量过剩,企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市场上劳动力的供应状况,依据市场交易的原则,通过自由选择、自主决定等市场行为,以用较低的劳务价格,甚至更低的价格雇用工人,劳动者的权益依靠市场的力量很难得到较为完整、有效的保护。这个问题在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低端劳动者工资过低,不仅会影响劳动能力的补偿和素质的提高,还会影响到新生儿童的培养和教育,制约未来劳动力资源的供给和素质的提高。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政府的工资限制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处于低效状态,司法干预也力不能及。初次分配的不足与不合理,则需要通过再分配进行事后的调节。因此,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已经成为必然。
2.2 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要求适当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劳动者的工资过低是人民币不断面临着升值压力的根本原因,由此导致的消费不足,还会影响到国内市场的开发,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企业特别是外资、合资企业雇用廉价的劳动力获得了较为低廉的劳务成本、较低的产品价格以及丰厚的利润,且使产品具有竞争力,输入国为了保护自己的经济,反过来又压迫人民币升值。由此可以看出,适当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把利益留给劳动者。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必然性会相应提高产品的劳务成本,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产品的价格与国际相关产品相比普遍偏低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产品的价格只会促进商品形成一个合理的价位,不仅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纠纷,也可以通过调整征税率,间接影响出口商品的价格,促进外贸的健康、快速发展,还可通过税率的调整掌握汇率调整的主动权,,成为间接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重要财政手段。
2.3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纵向的分配公平需要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在劳动力供求过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低就必然导致社会保障水平随之降低。政府强制性的劳动保障条款、条例或要求,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顾而不及。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水平较低,覆盖面较不够,很难为全体劳动者提供完整的、适度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民工,由于就业地域的流动性与职业的不稳定,以及业主的趋利倾向,有相当比例没有或没能参加社保。农业劳动者参保的比例就更小。我国社会保障系统面临着经费的缺口,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劳动者数量巨大,他们晚年的生存消费,还会给劳动者的家庭以及劳务输出地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经济上的补助与各项人道主义的关怀等)。因此,劳动力资源消费、补偿与保护的实际问题比我们估计的还要复杂,处理起来要更为困难。通过统一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通过税收的再分配进行整体上的安排和调整已经成为必要。目前社保资金的筹集方式混乱、基金管理多头、管理费用增大、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等体制性缺陷,影响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替代社保资金的筹集,逐步实现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系统,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2.4 克服劳动力资源消费区域分担、补偿的不合理,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由于区域的、企业的和劳动者个人的趋利倾向,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产生的劳动力需求的地区差异,导致劳动力的大幅度地异地流动性,加上叶落归根的传统意识,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落后地区培养,发达地区使用,回落后地区养老(生活费用较低);农村培养,供城市使用,再回农村养老(落叶归根);西部地区培养,供东部地区使用,再回西部养老”这样一个怪圈。落后地区劳动力的培养,特别是优质劳动力的培养,例如大学生的培养,不仅是地区财政的沉重负担(教育支出占落后地区财政支出的一半或更多),对于家庭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农村中贫困的家庭,常常需要家族的共同努力(亲戚、朋友的共同资助),再加上政府的奖学金、贷学金才能培养出来的。但是,学生一旦毕业,在就业机会、福利待遇的驱使下,更多的前往发达地区就业,为发达地区的发展作贡献。为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消费的前期投资“买单”,进一步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落后地区的财政困难,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
2.5 完善我国义务教育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国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的教育拨款和各地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经济落后地区的税基较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数量少,远远满足不了当地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加上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支撑义务教育非常艰难。发达地区的税源丰厚,且省去了输入劳动力资源前期培养的投入,义务教育很容易实现,有的发达地区已经开始试行12年制的义务教育。对于这样的差距和不公平,仅仅依靠国家的调剂和非制度化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追补,远远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缺乏制度性约束。目前各地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名不正,关系乱,偷漏严重,征收的难度大且不易公平分割。集中相关税项,统一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统一分配,利用经济法律制度来解决以实现最佳配置,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横向公平。
2.6 完善公立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我国高等教育在“绿色通道”和包括“奖、减、贷、助、免”等一系列国家资助的支持下,以确保每一个考入公立大学的学生上学。但是,其所体现的公平性是浅层次的,同时还面临着经费来源困境,也缺少根本性的解决办法。高等教育中贷学金措施的处境十分尴尬,常常陷入助学贷款数量少、收回贷款困难往复循环的怪圈。银行承担着贷学金回收的风险,借贷是正常的经济行为。借贷者的道德规制应该首先还款,但是,还款困难实属情理之中:借款者通常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毕业后就要面临住房商品化的压力、家庭需要资助、自己进修需要经费、结婚、生子的需要资金等等带来持续的经济压力,甚至影响到自己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归还贷款常常被挤压,以致部分借贷者失信。
劳动就业的技能教育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需要接受技能教育有城市中的困难群体和农民,他们面对收费常常陷入尴尬境地。政府或社会资助的免费培训具有很大的有限性和随意性,也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求。
征收劳动动力资源消费税筹,集中劳动力培养所需要的资金来源,通过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建立奖学基金为主体的激励和补助机制,既能够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又能够减少资金的管理层次和学生还贷的压力,较容易实现接受高等教育的横向公平,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免费或低收费的横向公平的技能教育,将会为发展经济、技术的自主创新,提供更加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2.7 劳动力资源优化与发展的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我国目前虽然仍处在工业化过程的中期,但是我们走的是新型的工业化道路,需要更多、更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要求更好的生存空间。所以,优质劳动力资源和不断优化的生存环境将成为未来最为短缺的资源。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环境保护需要从现在就开始做起,构建不断完善的学习型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这些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撑,只有集中和整合全社会的资金来源,才能逐步缩小需求与供给的资金缺口。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开征和使用,对较为系统地解决劳动力再生产需求与相关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就业岗位与劳动能力的结构性矛盾等等十分必要。
2.8 治理生活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资金来源。治理生活污染,改善居住环境是劳动力资源消费与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独立税种,也缺少治理的经费。有关的环保鼓励性措施和限制性措施,也都包含在其他税种之中。对个人生活的污水排放、固体的垃圾倾倒、生活燃料、私人车辆带来的空气污染等等,仅仅是有关的管理者收取相应的费用,有很大的随意性,既不规范,也缺少法律依据。如果将其纳入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统一规制,统一征收,统一调度使用,将会较好的解决生活污染的治理与居住环境的改善,为劳动者提供一个较好的生存、就业和发展的环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遵循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及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它是有效解决劳动力消费中的补偿、保护与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相关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最佳路径。
3.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构想
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在国外也没有先例, 国内也从未见于此开展相关的讨论,笔者权做试探性的分析与建议,共商榷。
3.1 构建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总体设想。
3.1.1 逐步构建,分步实施,不断完善。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消费的补偿具有多重性,劳动力消费的多样性决定了其补偿的复杂性。因此,劳动力资源消费税不是单一的税种,而是需要构建一部较为完整的税收体系。它应该包括劳动力培养的教育税、业主和劳动者交纳的工资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和生活污染治理税(垃圾税、污水治理税、空气污染治理税)等等。由于涉税的方面较多,纳税者也需要有一个渐进的适应过程,因此构建此税也应该是相对完整、逐步到位的构建过程。由于情况比较复杂,纳税主体的承受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具体开征此税的时候需要分步实施,成熟一项开征一项。至于开征的税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符合国情的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收体系。
3.1.2 负担与收益相对应,体现了责任与利益的统一。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劳动者是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和企业利润的源泉。企、事业单位是劳动力资源的消费者,也是劳动资源消费的最大收益者,理应对劳动者能力培养和退役后的生存耗费负责。所以,企事业单位的雇主应该成为此税的主要纳税人。从获取利润或收入中的一部分交纳此税,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也是劳动力资源消费的受益者,他们从自身劳动能力的消费中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同时又可以避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闲置,减少或者避免自己劳动能力的浪费。在劳动中劳动者不仅得到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它们也部分享有“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他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表现为直接分享权与间接分享权。直接分享权是指劳动者从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奖金等。间接的剩余价值分享权则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再分配中享有的福利等。劳动者个人作为劳动能力的转让者,在劳动力资源消费中也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作为收益者也应该为劳动力资源的消费负有责任,也应该成为纳税主体。特别是素质较高、收入也高的劳动者,它们消费的社会资源比较多,也需要从社会的全局对劳动者的收益和责任进行均衡。
从自然人的角度来看,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开征与使用为每个人获得更高的生存质量和获取更好的生存空间提供了资金上的来源与保证。再者,在每个人的生活消费中还会产生生活污染,为生活污染的治理提供资金来源,也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劳动者个人也应该成为纳税主体。
国家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作为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组成部分,也应该成为此税的纳税人主题。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无意义”的收与支的游戏,但是,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它可以减少政府行政经费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务人员的社会责任心,还有利于树立或巩固社会的公仆意识,减少公务人员的特殊感和优越感。
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与劳动力资源的消费有着直接的、重大的相关性,国民素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国家取得公共收入中也应该拿出一部分补足劳动者素质提高需要的缺口,以保护劳动力资源的再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应该形成以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为主,国家财政补足的财税体系。
3.1.3 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需要实行专项管理,以保证集中起来的社会资源完全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同时也有利于资金的来源、集中和使用的有效监控。
3.2 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制的框架构想。
3.2.1 根据劳动力消费的特点,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可以由教育税、社会保障税、生活污染治理税三大类组成。目前的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可以转为相关的税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新税的开征。可以依据用水量的大小和产生的固体垃圾的多少在现有的收费基础上改征生活污染的治理税,至于生活带来的空气污染,如家用燃煤(气)的污染排放,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开征。对已经开征的私人车辆排污税费,可以统筹安排,以免重复征收。税率可以根据现有的完税能力与地区差别,实行差别性税率。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逐步统一税率。
3.2.2 此税应属于中央税种,通过统一征收、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一是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个人对劳动能力培养的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有利于实现横向公平,减少人与人的差异;三是减少地区差异对劳动力再生产的影响;四是有利于资金的管理,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金的整体效率。
3.2.3 征收的税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断高和社会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导致税率的运作趋势将不断提高。最初的税率可以按目前的相关收费为基础,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目前总体税负水平应比目前的各项收费水平有适度提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遵循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及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它是有效解决劳动力消费中的补偿、保护与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相关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最佳路径。由于国外没有先例,国内也没有开展相关的讨论,笔者特作此肤浅的思考,以便引起关注,引发讨论。
关键词:劳动力资源 劳动力资源消费税 征管
The collection pool of labor power excise tax hay discusses
Huang Jinlin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abor resources consumption,and the main problems of consumption.The authorproposed consumption tax levied labor resources first,in order to levy and use tax.It can use thefunds moreefficiency,reduce labor the gap between the needs of reproduction,moreover,conducive to achieving,interregional horizontal equity.
Keywords: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labor Labor resources consumption tax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0079-04
劳动力资源不仅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一种经济、社会资源,它还是一种特殊的再生自然资源。作为自然资源就有一个使用与保护的问题,也会产生环境污染与治理,还有一个补偿与平衡发展的规律。作为经济、社会资源,同样也有一个使用、再生与开发、保护的问题。目前开征的资源税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个税种,执行着对自然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的主旨。但是,作为最重要的经济、
社会资源的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保护与补偿却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方法和路径。以下分析与主张,属一孔之见,共商榷。
1.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
劳动力资源不仅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一种经济、社会资源,它还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二重性及其特殊性决定着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与开发,不仅比自然资源消费与补偿、环境污染与治理、使用与再生等问题复杂,它的社会属性还导致了其消费产生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利益补偿、社会公平等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
1.1 劳动力资源的补偿具有多重性。劳动力资源的消费不仅具有可再生的物质资源即期消费与即期补偿的问题,其补偿还具有超前性、延续性与滞后性。即现役劳动人口的劳动能力恢复与提高的需求,未来劳动人口的生育与培养的耗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达到极限后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弱,其间断(失业、进修等)或退出(伤残、退休、养老)使用过程中也要继续进行生存消费,这个特性一是要求社会对劳动力资源要及时的消费,否则就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二是他(她)不会因为劳动能力消费的间断或停止而减少必须补偿,还会产生污染与治理等等相关问题。所以,在简单的劳动力资源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这些费用的总和。劳动力资源的补偿的数量也等于这个总和。
1.2 劳动力资源的消费具有流动性。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雇佣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在劳务市场上,不仅存在雇主对劳动力的选择,同时也存在劳动力对雇主、收入、环境、时间、职业乃至地域偏好的选择,这将导致在时间和空间、数量和结构等方面产生劳动力消费的主动性流动,引发个人的、企业的和区域间的不平衡,增加了对劳动力资源补偿的复杂程度。另一方面,企业或投资的地区转移也引发或加剧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被动性流动。
1.3 劳动力资源使用或开发极具弹性。劳动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智力资源,它的使用不仅可以生产物质产品,而且可以创造精神产品。劳动力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程度取决于物质满足的程度与心理满足水平。劳动者物质满足的程度取决于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的比较,以及与相关岗位、相关企业、行业乃至地区的横向收入比较等等,既要求纵向的公平,又要求横向的公平。劳动者的心理满足水平是个更复杂的社会心理过程,包括对自己能力与业绩的认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以及信任、理解等等。劳动力资源的这个重要的、最复杂的、最显著的特征,决定了其使用与补偿的复杂性。
1.4 劳动力的消费会对环境产生直接的生活污染和间接的环境污染。直接生活污染是指劳动力消费或生存中直接满足生活需要而产生环境污染。间接污染是指为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的需要的产品生产或工具的使用造成环境污染。人的成长过程和退休以后的生活依然如故。人的生活多样性和分散性,还会带来的环境与污染的治理也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等,使劳动力消费的环境与污染治理呈现多样性、多重性、治理内容的广泛性和流动性,以及保护与治理的范围的分散性、可变性、时间的差异、费用分摊困难的等等。
1.5 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过程还是劳动力资源不断优化和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技术、能力不断地发挥和不断的积累,推动着产业的不断升级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经济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的经济规模和不断提高的技术则要求素质更高的劳动力资源。劳动者在发展的要求与相互竞争中,不断地加大教育、培养的投入和努力,使自己的能力、水平适应发展的要求。结果,劳动力资源的整体水平不断的提高,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
面对劳动力资源如此复杂的特点与要求,仅仅依靠分散的收费(教育费附加等)和调剂,难以满足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把各种税、费统一起来征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资金的整合,将有利于满足劳动力资源再生产的要求,也有利于税收的征管、监控和分配。
2.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必然性
我国目前对劳动力资源消费的补偿是通过传统的、分散的税、费形式实现的。例如教育费附加、社保资金的筹措以及分散在其他税种里的条款等等。但是这些税、费的征收远远适应不了劳动力再生产的要求,也缺少统一、规范的管理,并且产生了很多的问题,要求改变分散的、混乱的税费征收,统一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其主要有:
2.1 劳动力的报酬较低而且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非均衡,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进行再分配或调节。市场经济就业行为的市场化,劳动力的价格即受供求规律制约。发达地区高端劳动力供不应求,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其价格必然偏高了。在落后地区,低端劳动力大量过剩,企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市场上劳动力的供应状况,依据市场交易的原则,通过自由选择、自主决定等市场行为,以用较低的劳务价格,甚至更低的价格雇用工人,劳动者的权益依靠市场的力量很难得到较为完整、有效的保护。这个问题在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低端劳动者工资过低,不仅会影响劳动能力的补偿和素质的提高,还会影响到新生儿童的培养和教育,制约未来劳动力资源的供给和素质的提高。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政府的工资限制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处于低效状态,司法干预也力不能及。初次分配的不足与不合理,则需要通过再分配进行事后的调节。因此,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已经成为必然。
2.2 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要求适当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劳动者的工资过低是人民币不断面临着升值压力的根本原因,由此导致的消费不足,还会影响到国内市场的开发,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企业特别是外资、合资企业雇用廉价的劳动力获得了较为低廉的劳务成本、较低的产品价格以及丰厚的利润,且使产品具有竞争力,输入国为了保护自己的经济,反过来又压迫人民币升值。由此可以看出,适当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把利益留给劳动者。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必然性会相应提高产品的劳务成本,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产品的价格与国际相关产品相比普遍偏低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产品的价格只会促进商品形成一个合理的价位,不仅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纠纷,也可以通过调整征税率,间接影响出口商品的价格,促进外贸的健康、快速发展,还可通过税率的调整掌握汇率调整的主动权,,成为间接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重要财政手段。
2.3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纵向的分配公平需要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在劳动力供求过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低就必然导致社会保障水平随之降低。政府强制性的劳动保障条款、条例或要求,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顾而不及。工伤、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水平较低,覆盖面较不够,很难为全体劳动者提供完整的、适度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民工,由于就业地域的流动性与职业的不稳定,以及业主的趋利倾向,有相当比例没有或没能参加社保。农业劳动者参保的比例就更小。我国社会保障系统面临着经费的缺口,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劳动者数量巨大,他们晚年的生存消费,还会给劳动者的家庭以及劳务输出地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经济上的补助与各项人道主义的关怀等)。因此,劳动力资源消费、补偿与保护的实际问题比我们估计的还要复杂,处理起来要更为困难。通过统一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通过税收的再分配进行整体上的安排和调整已经成为必要。目前社保资金的筹集方式混乱、基金管理多头、管理费用增大、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等体制性缺陷,影响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替代社保资金的筹集,逐步实现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系统,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2.4 克服劳动力资源消费区域分担、补偿的不合理,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由于区域的、企业的和劳动者个人的趋利倾向,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产生的劳动力需求的地区差异,导致劳动力的大幅度地异地流动性,加上叶落归根的传统意识,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落后地区培养,发达地区使用,回落后地区养老(生活费用较低);农村培养,供城市使用,再回农村养老(落叶归根);西部地区培养,供东部地区使用,再回西部养老”这样一个怪圈。落后地区劳动力的培养,特别是优质劳动力的培养,例如大学生的培养,不仅是地区财政的沉重负担(教育支出占落后地区财政支出的一半或更多),对于家庭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农村中贫困的家庭,常常需要家族的共同努力(亲戚、朋友的共同资助),再加上政府的奖学金、贷学金才能培养出来的。但是,学生一旦毕业,在就业机会、福利待遇的驱使下,更多的前往发达地区就业,为发达地区的发展作贡献。为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消费的前期投资“买单”,进一步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落后地区的财政困难,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
2.5 完善我国义务教育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国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是国家财政的教育拨款和各地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经济落后地区的税基较小,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数量少,远远满足不了当地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加上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支撑义务教育非常艰难。发达地区的税源丰厚,且省去了输入劳动力资源前期培养的投入,义务教育很容易实现,有的发达地区已经开始试行12年制的义务教育。对于这样的差距和不公平,仅仅依靠国家的调剂和非制度化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追补,远远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缺乏制度性约束。目前各地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名不正,关系乱,偷漏严重,征收的难度大且不易公平分割。集中相关税项,统一征收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统一分配,利用经济法律制度来解决以实现最佳配置,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横向公平。
2.6 完善公立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我国高等教育在“绿色通道”和包括“奖、减、贷、助、免”等一系列国家资助的支持下,以确保每一个考入公立大学的学生上学。但是,其所体现的公平性是浅层次的,同时还面临着经费来源困境,也缺少根本性的解决办法。高等教育中贷学金措施的处境十分尴尬,常常陷入助学贷款数量少、收回贷款困难往复循环的怪圈。银行承担着贷学金回收的风险,借贷是正常的经济行为。借贷者的道德规制应该首先还款,但是,还款困难实属情理之中:借款者通常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毕业后就要面临住房商品化的压力、家庭需要资助、自己进修需要经费、结婚、生子的需要资金等等带来持续的经济压力,甚至影响到自己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归还贷款常常被挤压,以致部分借贷者失信。
劳动就业的技能教育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需要接受技能教育有城市中的困难群体和农民,他们面对收费常常陷入尴尬境地。政府或社会资助的免费培训具有很大的有限性和随意性,也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求。
征收劳动动力资源消费税筹,集中劳动力培养所需要的资金来源,通过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建立奖学基金为主体的激励和补助机制,既能够鼓励学生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又能够减少资金的管理层次和学生还贷的压力,较容易实现接受高等教育的横向公平,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免费或低收费的横向公平的技能教育,将会为发展经济、技术的自主创新,提供更加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2.7 劳动力资源优化与发展的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我国目前虽然仍处在工业化过程的中期,但是我们走的是新型的工业化道路,需要更多、更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要求更好的生存空间。所以,优质劳动力资源和不断优化的生存环境将成为未来最为短缺的资源。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环境保护需要从现在就开始做起,构建不断完善的学习型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这些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撑,只有集中和整合全社会的资金来源,才能逐步缩小需求与供给的资金缺口。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开征和使用,对较为系统地解决劳动力再生产需求与相关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就业岗位与劳动能力的结构性矛盾等等十分必要。
2.8 治理生活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资金来源。治理生活污染,改善居住环境是劳动力资源消费与再生产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独立税种,也缺少治理的经费。有关的环保鼓励性措施和限制性措施,也都包含在其他税种之中。对个人生活的污水排放、固体的垃圾倾倒、生活燃料、私人车辆带来的空气污染等等,仅仅是有关的管理者收取相应的费用,有很大的随意性,既不规范,也缺少法律依据。如果将其纳入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统一规制,统一征收,统一调度使用,将会较好的解决生活污染的治理与居住环境的改善,为劳动者提供一个较好的生存、就业和发展的环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遵循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及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它是有效解决劳动力消费中的补偿、保护与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相关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最佳路径。
3.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构想
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在国外也没有先例, 国内也从未见于此开展相关的讨论,笔者权做试探性的分析与建议,共商榷。
3.1 构建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总体设想。
3.1.1 逐步构建,分步实施,不断完善。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消费的补偿具有多重性,劳动力消费的多样性决定了其补偿的复杂性。因此,劳动力资源消费税不是单一的税种,而是需要构建一部较为完整的税收体系。它应该包括劳动力培养的教育税、业主和劳动者交纳的工资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和生活污染治理税(垃圾税、污水治理税、空气污染治理税)等等。由于涉税的方面较多,纳税者也需要有一个渐进的适应过程,因此构建此税也应该是相对完整、逐步到位的构建过程。由于情况比较复杂,纳税主体的承受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具体开征此税的时候需要分步实施,成熟一项开征一项。至于开征的税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符合国情的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收体系。
3.1.2 负担与收益相对应,体现了责任与利益的统一。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劳动者是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和企业利润的源泉。企、事业单位是劳动力资源的消费者,也是劳动资源消费的最大收益者,理应对劳动者能力培养和退役后的生存耗费负责。所以,企事业单位的雇主应该成为此税的主要纳税人。从获取利润或收入中的一部分交纳此税,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也是劳动力资源消费的受益者,他们从自身劳动能力的消费中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同时又可以避免了自己劳动能力的闲置,减少或者避免自己劳动能力的浪费。在劳动中劳动者不仅得到了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它们也部分享有“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他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表现为直接分享权与间接分享权。直接分享权是指劳动者从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奖金等。间接的剩余价值分享权则表现为企业利润的再分配中享有的福利等。劳动者个人作为劳动能力的转让者,在劳动力资源消费中也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作为收益者也应该为劳动力资源的消费负有责任,也应该成为纳税主体。特别是素质较高、收入也高的劳动者,它们消费的社会资源比较多,也需要从社会的全局对劳动者的收益和责任进行均衡。
从自然人的角度来看,劳动力资源消费税的开征与使用为每个人获得更高的生存质量和获取更好的生存空间提供了资金上的来源与保证。再者,在每个人的生活消费中还会产生生活污染,为生活污染的治理提供资金来源,也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劳动者个人也应该成为纳税主体。
国家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作为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组成部分,也应该成为此税的纳税人主题。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无意义”的收与支的游戏,但是,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它可以减少政府行政经费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务人员的社会责任心,还有利于树立或巩固社会的公仆意识,减少公务人员的特殊感和优越感。
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与劳动力资源的消费有着直接的、重大的相关性,国民素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国家取得公共收入中也应该拿出一部分补足劳动者素质提高需要的缺口,以保护劳动力资源的再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应该形成以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为主,国家财政补足的财税体系。
3.1.3 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需要实行专项管理,以保证集中起来的社会资源完全用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同时也有利于资金的来源、集中和使用的有效监控。
3.2 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制的框架构想。
3.2.1 根据劳动力消费的特点,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可以由教育税、社会保障税、生活污染治理税三大类组成。目前的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可以转为相关的税收,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新税的开征。可以依据用水量的大小和产生的固体垃圾的多少在现有的收费基础上改征生活污染的治理税,至于生活带来的空气污染,如家用燃煤(气)的污染排放,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开征。对已经开征的私人车辆排污税费,可以统筹安排,以免重复征收。税率可以根据现有的完税能力与地区差别,实行差别性税率。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逐步统一税率。
3.2.2 此税应属于中央税种,通过统一征收、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一是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个人对劳动能力培养的需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有利于实现横向公平,减少人与人的差异;三是减少地区差异对劳动力再生产的影响;四是有利于资金的管理,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金的整体效率。
3.2.3 征收的税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不断高和社会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导致税率的运作趋势将不断提高。最初的税率可以按目前的相关收费为基础,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目前总体税负水平应比目前的各项收费水平有适度提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是遵循劳动力资源消费的特点及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征劳动力资源消费税,它是有效解决劳动力消费中的补偿、保护与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相关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最佳路径。由于国外没有先例,国内也没有开展相关的讨论,笔者特作此肤浅的思考,以便引起关注,引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