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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4个国家的数据汇总报告,政府拥有并管理全部森林的77%(这其中包括由当地社区管理但未得到政府承认的大面积森林),社区和当地居民拥有7%的森林,并正式管理着另外4%由政府留给他们的森林。其余12%的森林由私有林主和私营公司拥有。森林的所有制在不同国家有着显著差别。在加拿大、圭亚那、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俄罗斯和所有中非国家,政府拥有超过90%的森林,但其大部分以出让采伐权的形式移交私营公司经营。在东部和南部非洲,政府也拥有大部分森林,但只出让其少部分森林的采伐权。集体或合作所有制则在中国、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