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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们对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所取得的成就欢欣鼓舞的时候,也不能忽视电视新闻深度报道存在的问题。电视深度报道在我国的发展时期还很短,尚处于并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在理论的建构上,虽然有许多的专家、学者对此提出过不少的真知灼见,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研究并不系统和完善。在实践上,我国电视深度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选题 电视新闻 深度报道 传播
中图分类号:G212文献标识码:A
1 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
1.1 选题对深度报道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新闻调查》之所以有如此的影响力,能够在众多的栏目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栏目的个性化方面独领风骚,就在于它始终把选题当作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做。好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
选题是一个栏目生长的源头、活水,选题自身的质量和选题的可操作性,决定着节目运行的质量。可以说选题的问题是一个栏目在规划自身生存发展时候需要解决的第一大问题,这对于《新闻调查》这个新闻深度报道栏目来说尤其重要,甚至是栏目的生命线。
选择什么样的题材,就是想报道什么样的节目内容,也就是想传播什么样的媒介观点、表达什么样的判断取向。对任何报道来说,选题都是把握导向的第一关;倡导什么样的选题标准,就是在坚持什么样的舆论导向观念。《新闻调查》提倡舆论监督中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是十分正确和非常必要的,这三种意识在选题阶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这三种意识,鄢烈山在《舆论监督不是狗》一文中对此有十分精彩的说明:所谓“政治意识”,就是要立党为公,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谓“大局意识”,就是从坚持维护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原则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出发,通盘考虑;所谓“责任意识”,就是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说话负责,揭短不夸大不诬枉,经得起法庭调查。
社会上有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出现导向错误,往往就是在选题标准上出现认识错误。比如,乐于寻找极端的事例,追求轰动效应;乐于选择能够打政策“擦边球”的题材,使报道显得很“另类”;乐于选择一些能够连续炒作的事情,以吸引受众的关注等等。这其中的做法也许可以产生短暂的轰动,但是决不可能长久,到头来往往会得不偿失。
可以说,从1996年5月17日,《新闻调查》节目正式开播,到现在13年来,在中国的新闻界不仅立住了脚,而且在当今众多的电视新闻栏目中,成了既叫好又叫座的名牌。做到这一点,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蹴成就的,这是与其始终保持有分量的选题、有质量的制度、有力度的观点有着极大的关系。
1.2 深度报道选题原则
一直以来,《新闻调查》坚持的选题原则是: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
政府重视,解决的是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问题。既舆论监督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同时,舆论监督的指向,又恰恰是政府迫切希望在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代表党和政府的意志。
群众关心,解决的是希望报道的广泛性和接近性的问题。也就是舆论监督应该深入到社会生活中去,聚集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上,代表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意。
普遍存在,解决的是新闻报道的典型性问题。这就要求选择题材时注重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发挥舆论监督的社会效益;同时这也要求舆论监督要有善意的态度,不恶意炒作某些极端、孤立的事件,人为制造的所谓“焦点”、“热点”。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是《新闻调查》自身的价值取向问题。
在一些敏感问题上,《新闻调查》的做法是宁可放弃轰动效应,也绝不给工作带来被动。尤其是对以下几类选题实行严格的控制,并做出禁止性规定:
(1)涉及民族、宗教、军事、外交等领域的题材,未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一律不涉及。
(2)有关部门之争,学术之争的选题,慎重对待,不轻易触及。
(3)对敏感人物的报道、采访务必谨慎,事先一定要对人物背景有充分、全面的了解。
(4)慎重对待“翻案”的行为,对于长年的积案或有关部门已经盖棺定论的选题,一般不再报道。
可以说,这种抓大放小的做法,不仅维护了《新闻调查》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增强了栏目的力度,而且更加保证了栏目的生存与发展,保护了记者本身。
2 电视深度报道选题申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策略
在所有电视深度报道活动中,选题应该是最重要的初始环节,是把握舆论导向的基础。注重选题工作,就是导向把关“前移”,在报道的第一个环节就牢牢控制住舆论导向关。选题把握得好,节目的整体报道工作就处于主动。对于这个问题,不可以放任自流,尤其是面对一个以舆论监督节目著称的节目,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实有必要。一个有问题的选题,一旦投入采访,至少要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有可能引来不良的社会反响,使工作陷于被动。在某种意义上说,选题的审查比节目审查更重要,也更有价值。
2.1 选题的“预警”机制
纵观观众给《新闻调查》的线索提供是有规律可循的。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同。比如,春耕时节,有关农资问题的反映会激增;到秋收时,关于加重农民负担的举报又会大量传来;假期会有大量家长反映孩子课业负担重;开学前,往往又是举报学校乱收费的高潮期。当达到一定量的积累,就意味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已经形成。《新闻调查》对节目线索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制定量化分析标准。对同一类现象,如果连续三天,每天观众反映的线索超过50条以上,策划人员就会建立专档,指定人员关注,并进行调查分析,如果有报道价值,就会从中筛选报道线索。
2.2 选题的筛选机制
线索的大数量是选题高质量的基础。为了保证所有的反映线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应该确立选题筛选分工负责的做法。
首先,对观众反映线索的方式,其采信程度是有所不同的。来访、来电均可以当即对举报人的身份和反映内容进行核实、询问,因此可信程度较高。但来信反映的情况,由于很多人没有留下电话,只有地址,而记者回信复核一般是不太现实的,因此采用率不高。
其次观众反映的情况,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随意性和自主性,他们往往是站在个人利益角度认识问题,这就会有意无意地分割事实,基本有些举报人动机本来就不纯,或是无中生有,或是肆意夸大,这就要求选题策划人员既要熟悉相关政策,又要懂电视业务,能够秀过现象看到本质,发现真相。
2.3 选题的储备机制
电视深度报道受关注度非常大,来自观众的线索量大、面广、事杂,尽管会从中筛选出许多有报道价值的选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操作,其实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部分选题是不能立即拍摄的。另外,当一个类型的节目播出之后,常常会收到大量反映同类问题的线索,并且具有较高的利用和参考价值,而栏目显然短期内不宜重复报道相同题材的节目。这就要求深度报道节目对选题实行储备制度。
对有价值的观众来信要摘要登记;所有的观众来电都要做记录备查;所有的观众来访都要登记。另外,所有的选题报告和记者申报的选题都按类别、地域等输入电脑,由专人管理。
对于某些热点问题,观众反映强烈,也提供了大量的报道线索,但短期内又暂时不准备操作的,就选择出一些有代表性的个案存档,为今后的报道做好准备。这些线索尽管一时用不上,但一旦可操作时,随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调用。
而对于有些特殊且敏感的重点选题,由于宣传形势的要求,可能短期内无法报道,那么《新闻调查》则采访“重点储存”的方式,由专人负责与举报人保持联系,随时了解情况进展,一旦时机成熟,立即拍摄。
2.4选题的论证机制
选题论证是确立选题的最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选题论证的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与党和政府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有不和谐的地方;
(2)选题事实是否包含可能引起不安定的因素;
(3)对于基本轮廓清楚的选题事实、关键事实是否存在疑点和不确定性;
(4)选题所包含的事例是否非常极端,不具有普遍性;
(5)选题是否符合电视新闻的操作规律;
(6)选题清楚、事实准确、责任明白,但报道后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根据这些论证的要点,《新闻调查》采取的是三步走的论证方式。
第一步:提供选题的编辑、策划人员要与准备接受选题的记者进行选题论证。选题编辑要有足够的政策依据和事实基础,陈述选题的可操作性,并说服记者。
第二步:拿到选题的记者要与本组的制片人进行选题论证。制片人会对选题中的事实,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要求记者的解释。制片人的角色很像一个被采访者,他会设计出种种非常刁钻的理由和原因,说明采访无法达到的目的。而记者要有充足的理由和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如果记者过不了这一关,一般选题都难以获批。在这一过程中,采访的步骤、方法以及各种细节,基本被确定;对于采访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风险,也都有了应对的措施和方法。
第三步:制片人要与领导进行选题论证。领导不仅会从更宏观的政治角度,同时也会众技术操作层面提出自己的疑问。只有在所有的问题都得到圆满的解释后,选题才会被最终批准。
2.5选题的优化机制
经过层层关口,选题最终获得通过,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获批的选题都能够进行拍摄,并最终制作播出,这里面还有一个更为严格的筛选。为了保证播出节目的事实准确,精益求精,优中选优,《新闻调查》在制度上还建立了一个动作有序、分层把关的机制:
记者把关——选题获批后,如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主体事实不明确,或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记者将与制片人进行沟通,确实应该放弃的,就不进入采访阶段。这样被筛掉的比例大致占已经获批选题的10%左右。
制片人把关——记者采访回来后,制片人要与记者反复研究节目,由此滤掉的节目大约也占10%左右。
领导终审把关——一般情况下,最终的节目由领导审查,加上政策因素和制作水平等因素影响,最终还会有一部分节目无法播出。
通过三层把关之后,最终播出的节目代表了《新闻调查》的水平,而“三关”机制的实施是保证深度报道导向正确和播出安全的重要手段。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
首先,好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深度报道已经成为新闻学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而选题对于深度报道来说尤为重要,甚至是栏目的生命线。《新闻调查》之所以有如此的影响力,能够在众多的栏目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栏目的个性化方面独领风骚,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蹴成就的,这是与其始终保持有分量的选题、有质量的制度、有力度的观点有着极大的关系。
其次,虽然中国电视深度报道起步较晚,(下转第157页)(上接第154页)在选题的方面目前还存在一些难点和不足,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专业从业人员自身水平的不断提高,学者与研究员的理论研究之下,不断总结理论和实践经验,新闻报道水平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新闻深度报道的关键是新闻的真实性。深度报道追求社会公信力,讲求社会责任,在推动我国社会进步、社会改革与提升我们的民族素质、个人素质上具备其他报道所无以替代的独特作用。这就更要求在选题方面,应该建立完善的申报与完善制度,积极做好选题的“预警”机制、筛选机制、储备机制、论证机制以及优化机制。选题是最重要的初始环节,是把握舆论导向的基础。在报道的第一个环节就牢牢控制住舆论导向关,节目的整体报道工作就处于主动。选题是报道的第一道工序,成功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而且是最重要的一半,更是保证新闻深度报道导向的正确和播出安全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张骏德.当代广播电视新闻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2]叶子.电视新闻学.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
[3]朱蓄.广播电视新闻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4]绕立华,杨钢儿,钟新.电子媒介新闻教程—广播与电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选题 电视新闻 深度报道 传播
中图分类号:G212文献标识码:A
1 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
1.1 选题对深度报道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新闻调查》之所以有如此的影响力,能够在众多的栏目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栏目的个性化方面独领风骚,就在于它始终把选题当作一件重要的事情来做。好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
选题是一个栏目生长的源头、活水,选题自身的质量和选题的可操作性,决定着节目运行的质量。可以说选题的问题是一个栏目在规划自身生存发展时候需要解决的第一大问题,这对于《新闻调查》这个新闻深度报道栏目来说尤其重要,甚至是栏目的生命线。
选择什么样的题材,就是想报道什么样的节目内容,也就是想传播什么样的媒介观点、表达什么样的判断取向。对任何报道来说,选题都是把握导向的第一关;倡导什么样的选题标准,就是在坚持什么样的舆论导向观念。《新闻调查》提倡舆论监督中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是十分正确和非常必要的,这三种意识在选题阶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这三种意识,鄢烈山在《舆论监督不是狗》一文中对此有十分精彩的说明:所谓“政治意识”,就是要立党为公,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谓“大局意识”,就是从坚持维护人民大众根本利益的原则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出发,通盘考虑;所谓“责任意识”,就是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说话负责,揭短不夸大不诬枉,经得起法庭调查。
社会上有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出现导向错误,往往就是在选题标准上出现认识错误。比如,乐于寻找极端的事例,追求轰动效应;乐于选择能够打政策“擦边球”的题材,使报道显得很“另类”;乐于选择一些能够连续炒作的事情,以吸引受众的关注等等。这其中的做法也许可以产生短暂的轰动,但是决不可能长久,到头来往往会得不偿失。
可以说,从1996年5月17日,《新闻调查》节目正式开播,到现在13年来,在中国的新闻界不仅立住了脚,而且在当今众多的电视新闻栏目中,成了既叫好又叫座的名牌。做到这一点,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蹴成就的,这是与其始终保持有分量的选题、有质量的制度、有力度的观点有着极大的关系。
1.2 深度报道选题原则
一直以来,《新闻调查》坚持的选题原则是: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
政府重视,解决的是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问题。既舆论监督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同时,舆论监督的指向,又恰恰是政府迫切希望在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代表党和政府的意志。
群众关心,解决的是希望报道的广泛性和接近性的问题。也就是舆论监督应该深入到社会生活中去,聚集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上,代表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意。
普遍存在,解决的是新闻报道的典型性问题。这就要求选择题材时注重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发挥舆论监督的社会效益;同时这也要求舆论监督要有善意的态度,不恶意炒作某些极端、孤立的事件,人为制造的所谓“焦点”、“热点”。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是《新闻调查》自身的价值取向问题。
在一些敏感问题上,《新闻调查》的做法是宁可放弃轰动效应,也绝不给工作带来被动。尤其是对以下几类选题实行严格的控制,并做出禁止性规定:
(1)涉及民族、宗教、军事、外交等领域的题材,未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一律不涉及。
(2)有关部门之争,学术之争的选题,慎重对待,不轻易触及。
(3)对敏感人物的报道、采访务必谨慎,事先一定要对人物背景有充分、全面的了解。
(4)慎重对待“翻案”的行为,对于长年的积案或有关部门已经盖棺定论的选题,一般不再报道。
可以说,这种抓大放小的做法,不仅维护了《新闻调查》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增强了栏目的力度,而且更加保证了栏目的生存与发展,保护了记者本身。
2 电视深度报道选题申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策略
在所有电视深度报道活动中,选题应该是最重要的初始环节,是把握舆论导向的基础。注重选题工作,就是导向把关“前移”,在报道的第一个环节就牢牢控制住舆论导向关。选题把握得好,节目的整体报道工作就处于主动。对于这个问题,不可以放任自流,尤其是面对一个以舆论监督节目著称的节目,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实有必要。一个有问题的选题,一旦投入采访,至少要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有可能引来不良的社会反响,使工作陷于被动。在某种意义上说,选题的审查比节目审查更重要,也更有价值。
2.1 选题的“预警”机制
纵观观众给《新闻调查》的线索提供是有规律可循的。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同。比如,春耕时节,有关农资问题的反映会激增;到秋收时,关于加重农民负担的举报又会大量传来;假期会有大量家长反映孩子课业负担重;开学前,往往又是举报学校乱收费的高潮期。当达到一定量的积累,就意味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已经形成。《新闻调查》对节目线索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制定量化分析标准。对同一类现象,如果连续三天,每天观众反映的线索超过50条以上,策划人员就会建立专档,指定人员关注,并进行调查分析,如果有报道价值,就会从中筛选报道线索。
2.2 选题的筛选机制
线索的大数量是选题高质量的基础。为了保证所有的反映线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应该确立选题筛选分工负责的做法。
首先,对观众反映线索的方式,其采信程度是有所不同的。来访、来电均可以当即对举报人的身份和反映内容进行核实、询问,因此可信程度较高。但来信反映的情况,由于很多人没有留下电话,只有地址,而记者回信复核一般是不太现实的,因此采用率不高。
其次观众反映的情况,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随意性和自主性,他们往往是站在个人利益角度认识问题,这就会有意无意地分割事实,基本有些举报人动机本来就不纯,或是无中生有,或是肆意夸大,这就要求选题策划人员既要熟悉相关政策,又要懂电视业务,能够秀过现象看到本质,发现真相。
2.3 选题的储备机制
电视深度报道受关注度非常大,来自观众的线索量大、面广、事杂,尽管会从中筛选出许多有报道价值的选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操作,其实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部分选题是不能立即拍摄的。另外,当一个类型的节目播出之后,常常会收到大量反映同类问题的线索,并且具有较高的利用和参考价值,而栏目显然短期内不宜重复报道相同题材的节目。这就要求深度报道节目对选题实行储备制度。
对有价值的观众来信要摘要登记;所有的观众来电都要做记录备查;所有的观众来访都要登记。另外,所有的选题报告和记者申报的选题都按类别、地域等输入电脑,由专人管理。
对于某些热点问题,观众反映强烈,也提供了大量的报道线索,但短期内又暂时不准备操作的,就选择出一些有代表性的个案存档,为今后的报道做好准备。这些线索尽管一时用不上,但一旦可操作时,随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调用。
而对于有些特殊且敏感的重点选题,由于宣传形势的要求,可能短期内无法报道,那么《新闻调查》则采访“重点储存”的方式,由专人负责与举报人保持联系,随时了解情况进展,一旦时机成熟,立即拍摄。
2.4选题的论证机制
选题论证是确立选题的最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选题论证的要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与党和政府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有不和谐的地方;
(2)选题事实是否包含可能引起不安定的因素;
(3)对于基本轮廓清楚的选题事实、关键事实是否存在疑点和不确定性;
(4)选题所包含的事例是否非常极端,不具有普遍性;
(5)选题是否符合电视新闻的操作规律;
(6)选题清楚、事实准确、责任明白,但报道后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根据这些论证的要点,《新闻调查》采取的是三步走的论证方式。
第一步:提供选题的编辑、策划人员要与准备接受选题的记者进行选题论证。选题编辑要有足够的政策依据和事实基础,陈述选题的可操作性,并说服记者。
第二步:拿到选题的记者要与本组的制片人进行选题论证。制片人会对选题中的事实,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要求记者的解释。制片人的角色很像一个被采访者,他会设计出种种非常刁钻的理由和原因,说明采访无法达到的目的。而记者要有充足的理由和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如果记者过不了这一关,一般选题都难以获批。在这一过程中,采访的步骤、方法以及各种细节,基本被确定;对于采访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风险,也都有了应对的措施和方法。
第三步:制片人要与领导进行选题论证。领导不仅会从更宏观的政治角度,同时也会众技术操作层面提出自己的疑问。只有在所有的问题都得到圆满的解释后,选题才会被最终批准。
2.5选题的优化机制
经过层层关口,选题最终获得通过,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获批的选题都能够进行拍摄,并最终制作播出,这里面还有一个更为严格的筛选。为了保证播出节目的事实准确,精益求精,优中选优,《新闻调查》在制度上还建立了一个动作有序、分层把关的机制:
记者把关——选题获批后,如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主体事实不明确,或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记者将与制片人进行沟通,确实应该放弃的,就不进入采访阶段。这样被筛掉的比例大致占已经获批选题的10%左右。
制片人把关——记者采访回来后,制片人要与记者反复研究节目,由此滤掉的节目大约也占10%左右。
领导终审把关——一般情况下,最终的节目由领导审查,加上政策因素和制作水平等因素影响,最终还会有一部分节目无法播出。
通过三层把关之后,最终播出的节目代表了《新闻调查》的水平,而“三关”机制的实施是保证深度报道导向正确和播出安全的重要手段。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
首先,好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深度报道已经成为新闻学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而选题对于深度报道来说尤为重要,甚至是栏目的生命线。《新闻调查》之所以有如此的影响力,能够在众多的栏目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在栏目的个性化方面独领风骚,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蹴成就的,这是与其始终保持有分量的选题、有质量的制度、有力度的观点有着极大的关系。
其次,虽然中国电视深度报道起步较晚,(下转第157页)(上接第154页)在选题的方面目前还存在一些难点和不足,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专业从业人员自身水平的不断提高,学者与研究员的理论研究之下,不断总结理论和实践经验,新闻报道水平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最后,新闻深度报道的关键是新闻的真实性。深度报道追求社会公信力,讲求社会责任,在推动我国社会进步、社会改革与提升我们的民族素质、个人素质上具备其他报道所无以替代的独特作用。这就更要求在选题方面,应该建立完善的申报与完善制度,积极做好选题的“预警”机制、筛选机制、储备机制、论证机制以及优化机制。选题是最重要的初始环节,是把握舆论导向的基础。在报道的第一个环节就牢牢控制住舆论导向关,节目的整体报道工作就处于主动。选题是报道的第一道工序,成功的选题是节目成功的一半,而且是最重要的一半,更是保证新闻深度报道导向的正确和播出安全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张骏德.当代广播电视新闻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2]叶子.电视新闻学.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
[3]朱蓄.广播电视新闻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4]绕立华,杨钢儿,钟新.电子媒介新闻教程—广播与电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