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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适用范围要求严格,公证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前提条件,才能在受理纠纷的过程中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由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需经公证机构证明,而我国目前实践中对所谓债权文书的范围并没有得到明确,因此造成执行实践存在争议。本文力图结合我国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现状以及该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迎合社会需求等方面来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争议进行研究,以为未来立法及实践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