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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证据裁判理念正深入人心.侦查人员应强化证据意识、更新侦查理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经确立,取证行为规范化将成为关注的焦点。证据的概念、种类和范围的调整,行政证据的合法化,以及立法对过去侦查实践的肯定,使得侦查办案模式惯性发展不可避免:明文规定侦查人员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侦查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挑战;不自证其罪和如实供述的矛盾并存,侦查机关需要尊重和顺应法律价值变化的潮流。切实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