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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7日,财政部和监察部联合签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和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为重点,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经过3年多来的努力,此项制度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本文拟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问题谈些看法。笔者认为,要有效完善此项制度,就必须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