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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自3月6日起,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执法大队与皇姑区教委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春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