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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体现也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双方交易方式,渐渐出现了以知识产权作为标的物的融资担保行为。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质权制度依旧是远远落后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制度的欠缺,职能部门的权属责任不清,以及理论层面知识产权质押是否需要交付权利证书,知识产权质权兼具抵押权特征是否合理,民法上的占有及准占有制度难以与知识产权质权相适配等问题都严重阻碍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制度的发展。据此从知识产权设质的市场健全、质权登记、提存、评估制度入手寻求破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