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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7]15号)。规定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进行合理使用能源审查,不合理的项目将不予审批。办法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必须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含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办法还明确规定.年能耗1000t标准煤以上或年耗电在300万kw·h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委托合理用能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