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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不应该停留在政策或者口号层面,而是应该内化为法律规范约束人们之间或者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法律表达的基本路径是:首先,法律应该确立适应生态文明状况的人性假设;其次,展现生态文明理念的法所追求的法律秋序是生态秋序;再次,对生态文明的表达要求法律调整的关系扩展至人与自然关系;最后,必须改革现有制度、建立全新制度,以形成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系。生态文明法律表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