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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公共医疗服务,它是有显著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征的公共产品。2010年全国覆盖以来,该项政策的优越性明显,有效克服了市场失灵现象,很好的满足了广大农民医疗卫生方面的需求。但是,其制度设计、管理方式上仍存在比较大的缺陷,未能很好的履行公共产品的职能,更没有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关键词:农村;新农合;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8-0-01
一、背景资料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农村,由于较之以往实行的合作医疗有更多的优越性,因而备受广大农民群体的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到2009年9月底,全国已经开展新农合县(市、区)达2716个,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达8.33亿人,参合率已达94%。2009年,新参合筹资标准达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2010年新农合本年度筹资已达到82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97.6亿元,占24.1%;地方财政补贴资金429.4亿元,占52.3%,农民个人缴费总额190.9亿元,占23.3%。2009年前3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645.8亿元,累计受益4.9亿人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自2007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很好的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难题。
二、公共产品理论概述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森(P.A.Samuelson)对公共产品予以明确定义解释。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是:公共产品产生的利益与私人产品不同,因为公共产品对许多人产生着广泛的外部经济性的消费影响。与此相反,如果能够予以分割并能够以竞争的方式分别出售给不同个人的产品,从而对同一集体的其他人没有外部经济性的影响,这时,它就不要成为政府活动的范围。公共产品一般可分为两大类:纯公共产品(Pure Public Goods)和准公共产品(Quasi Public Goods)。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大特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一方面,由于该政策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如果完全由市场自发运行,可能会导致公共医疗服务的缺失,从而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政府通过对此政策的干预来纠正市场失灵,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公平理论认为,社会希望基于需求和公平原则对医疗卫生等资源进行分配,而不仅是依靠市场化的手段,因此医疗部门需要政府干预。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的积极干预,才能保证新农合制度的运行效果,从而在我国广大农村有效地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
(一)政策机制设计合理
新农合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政策机制设计时,充分体现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两个特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个人、集体、国家共同筹资。新农合的筹资机制充分体现了其作为公共产品的特性。
(二)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现象
福利经济学理论对公共医疗服务市场运行和政府干预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公共医疗部门的市场失灵导致市场运行无效率,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我国农村医疗服务产品不属于竞争性、排他性的私人物品,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不足,使其在市场上总是难以有效运行,从而无法让该项公共产品发挥其效能。
四、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具体运行方式上的缺陷
由于农民筹资难和基金收缴方式不合理导致在我国广大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愿参保。农民不参保的原因包括:农民的健康风险、互助意识不强;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远远落后于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农民对合作医疗的公平性表示担忧;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可持续性,不敢轻易入保;对该项政策的了解的局限性。这样一来,该政策就失去了其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效能。
(二)“新农合”制度在设计未能体现合作性
新农合实施以来,很快就暴露出它的弊端即未能很好的体现合作性。该项政策制定设计的初衷就是通过各方合作统筹,完善广大农村的医疗卫生体系。而新农合政策的定位是“保大病以防因病返贫”。因此,在费用控制的宏观背景下,大多数参保农民患小病时,并不能很好体现该政策的合作性、优越性。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需要通过政府、参保人、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农村地区更好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亟待解决,必须从运行机制、筹资模式等各方面加以完善,建立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政策系统,从而使新农合这一公共产品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1]李鹏.卫生部:农村医疗卫生存在四大问题[J].财政网,2008-12-20.
[2]高梦滔,王健.从供给角度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可持续性的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4,(9).
[3]杨耀迎,郭金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运作的困境及其理论诠释[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4]吴仪.在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的讲话[EB/OL],2008-02-15.
[5]张伟兵.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研究评议与今后的政策展望[J].中州学刊,2008,(4).
[6]杨国平,冯学山.如何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J].中国卫生资源,2007,10(5).
[7]吕传波.我国“新农合”制度显失公平与合作不足问题[J].中国保险,2010,7.
关键词:农村;新农合;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8-0-01
一、背景资料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农村,由于较之以往实行的合作医疗有更多的优越性,因而备受广大农民群体的欢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到2009年9月底,全国已经开展新农合县(市、区)达2716个,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达8.33亿人,参合率已达94%。2009年,新参合筹资标准达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8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2010年新农合本年度筹资已达到82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97.6亿元,占24.1%;地方财政补贴资金429.4亿元,占52.3%,农民个人缴费总额190.9亿元,占23.3%。2009年前3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645.8亿元,累计受益4.9亿人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自2007年在全国推行以来,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很好的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难题。
二、公共产品理论概述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萨缪尔森(P.A.Samuelson)对公共产品予以明确定义解释。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是:公共产品产生的利益与私人产品不同,因为公共产品对许多人产生着广泛的外部经济性的消费影响。与此相反,如果能够予以分割并能够以竞争的方式分别出售给不同个人的产品,从而对同一集体的其他人没有外部经济性的影响,这时,它就不要成为政府活动的范围。公共产品一般可分为两大类:纯公共产品(Pure Public Goods)和准公共产品(Quasi Public Goods)。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大特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一方面,由于该政策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如果完全由市场自发运行,可能会导致公共医疗服务的缺失,从而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政府通过对此政策的干预来纠正市场失灵,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公平理论认为,社会希望基于需求和公平原则对医疗卫生等资源进行分配,而不仅是依靠市场化的手段,因此医疗部门需要政府干预。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的积极干预,才能保证新农合制度的运行效果,从而在我国广大农村有效地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
(一)政策机制设计合理
新农合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在政策机制设计时,充分体现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两个特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个人、集体、国家共同筹资。新农合的筹资机制充分体现了其作为公共产品的特性。
(二)有效克服“市场失灵”现象
福利经济学理论对公共医疗服务市场运行和政府干预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公共医疗部门的市场失灵导致市场运行无效率,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我国农村医疗服务产品不属于竞争性、排他性的私人物品,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不足,使其在市场上总是难以有效运行,从而无法让该项公共产品发挥其效能。
四、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具体运行方式上的缺陷
由于农民筹资难和基金收缴方式不合理导致在我国广大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愿参保。农民不参保的原因包括:农民的健康风险、互助意识不强;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远远落后于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农民对合作医疗的公平性表示担忧;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可持续性,不敢轻易入保;对该项政策的了解的局限性。这样一来,该政策就失去了其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效能。
(二)“新农合”制度在设计未能体现合作性
新农合实施以来,很快就暴露出它的弊端即未能很好的体现合作性。该项政策制定设计的初衷就是通过各方合作统筹,完善广大农村的医疗卫生体系。而新农合政策的定位是“保大病以防因病返贫”。因此,在费用控制的宏观背景下,大多数参保农民患小病时,并不能很好体现该政策的合作性、优越性。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需要通过政府、参保人、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农村地区更好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亟待解决,必须从运行机制、筹资模式等各方面加以完善,建立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性政策系统,从而使新农合这一公共产品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1]李鹏.卫生部:农村医疗卫生存在四大问题[J].财政网,2008-12-20.
[2]高梦滔,王健.从供给角度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可持续性的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4,(9).
[3]杨耀迎,郭金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运作的困境及其理论诠释[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4]吴仪.在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的讲话[EB/OL],2008-02-15.
[5]张伟兵.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研究评议与今后的政策展望[J].中州学刊,2008,(4).
[6]杨国平,冯学山.如何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J].中国卫生资源,2007,10(5).
[7]吕传波.我国“新农合”制度显失公平与合作不足问题[J].中国保险,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