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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建国初期全国设有6大行政区"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将全国划分为华东、东北、中南、西北、西南5大行政区,分别设立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而在华北区,并未成立大行政区一级政权机构。至1952年11月15日,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中央人民政府行政委员会,华北行政委员会也改为大行政区级机构,始与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