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6种行为将被撤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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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4月21日起全面施行。《办法》提出,文化部每2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和巡检工作,对示范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实现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办法》规定,示范基地有“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示范基地称号”、“无特殊理由连续停止经营1年以上”等6种行为时,将对其称号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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