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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抗日根据地的税收制度十分独特,"关税"是其最主要的税种.税收工作最初由军队负责,没有固定的税率,随意性较大,税收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弥补军费不足.建立政权后,沿用国民政府的税收制度并加以改进,先后实行了定额税率、比例税率.1942年以后,税收制度日渐完善,还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累进税.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工商税收在中国工商税收史上留下了特殊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