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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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民法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法律部门,它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并且继续起着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但是当历史进入社会主义时代以后,民法作为调整商品经济基本法的功能是否仍有必要或有所减退呢?弄清这一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事(经济)立法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正如恩格斯所说:“民法准则不过是社会生活的经济条件在法律形式上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334—335页)商品经济不是某个社会形态所特有的经济现象,而是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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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中,美术应不断地将自身命运指向与其同步的精神和物质空间.介入时代--成为当今艺术的一个重要命题.艺术应该更多地反映、体现、创造"与时俱进"的面
<正> 长期以来。在社会上,在政法工作者中,在法学研究者之间,对财产继承的性质和存在的必要性,有着若干不同的看法。比如有人认为,继承的遗产不是自己的劳动收入,因而是不劳而获。《共产党宣言》曾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然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二步一步地夺取资产
<正> 在现阶段,我国的家庭财产共有关系,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这种财产共有关系的法律表现,就是我国的家庭财产共有权,它是我国社会主义财产所有权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研究家庭财产共有权的形成、特征和作用,分析家庭财产共有权的发展趋势,提出解决家庭
科技革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时代变迁的决定力量,但技术革命的性质不同,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方式及其后果也各异.信息技术革命具有实现资源替代、变革竞争方式和升华经济
<正> 行政案件,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一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根据我国目前有关的法律规定,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程序。但是,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相比,无论是在案件的起因、争议标的上,还是在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上,都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就决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不完全适用于解决行政案件,因而客观上需要采取一些不同于民
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要有正确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包涵三个层次:生产力方面、生产关系方面和根本目标方面,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目标和手段的统一
<正>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包括。罚款、重税一类经济武器)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这是现在和今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学会处理的新课题。”(《邓小平文选》第330—331页)同反党反
<正> 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我国开始恢复建立已经有两、三年了。它是社会科学中一门重要学科,这一点也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承认。但是,关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问题,在从事政治学的研究和教学的同志们中间,似乎还缺乏比较一致的见解,有必要通过共同讨论,加以明确。我认为如果要讨论和研究政治学的对象和体系问题,首先必须解释“什么是政治”这个老问题。因为,如果我们说:政治学是研究政治的一门学科,一般说它的对象就是政治,它的体系,就是对政治的科学分类和系统研究。那么接下去人们马
用"马克思哲学"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渐成时尚,但却令人深感困惑,问题不在于如何在表述上做文章,而在于如何通过深入细致地研究发展马克思主义,并使之现代化.
<正>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关贸总协定)是一项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多边国际协定,是对世界贸易进行国际干预和调节的主要机构,也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场所。关贸总协定和《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