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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生改善任务繁重,更加需要发挥慈善事业统筹社会力量和资源、解决社会问题、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传递到每一个困难群众中,帮助他们抵御风险,提升能力,摆脱困境。
一、以社会救助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大量困难群众。目前全国有城乡低保五保对象8000多万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各类困境和问题儿童,每年大约有2亿人次群众遭受自然灾害影响。让困难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慈善事业的传统着力点,也应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注的重点。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广大社会力量要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大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恤患、安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既要帮扶现有政策已明确界定的对象,更要留意政策尚未覆盖,但确有救助需求的对象,要及时施以援手,送去温暖,与政府救助形成合力,进一步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要健全救助需求和慈善项目信息的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二、以慈善组织为核心,加强载体建设
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事业最重要的主体,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是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慈善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自身建设方面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慈善活动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工作人员、组织财产、慈善活动按法律办事、依章程运作。要规范款物使用,将所募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确定项目,除不可抗力和捐赠人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也不得擅自变更款物用途。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慈善组织公开机构、财务和人员等信息的责任,及时回应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关切,以良好的公信力取信于社会。
三、以包容互信为品格,团结慈善力量
慈善事业要做大做强,发挥最大能量,离不开慈善界的精诚团结、戮力同心。各个慈善组织、各位慈善从业者、各位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捐赠人、志愿者、新闻工作者乃至专家学者,都要相互尊重、包容,和谐共生、和衷共济,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多元、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而共同努力。所有慈善行为,不论观点、做法有何差异,只要有利于帮扶困难群体、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有利于发展慈善事业,都应受到尊重和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各类主体要加强联系、互信互助,在资源、项目和信息上共享合作,汇成改善民生的强大力量。中国慈善联合会和各级慈善联合组织要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联合慈善力量,引导慈善行为,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以学习创新为抓手,加强能力建设
慈善事业发展日新月异,慈善活动形式层出不穷,慈善事业与产业、金融和技术结合越来越紧密,若不及时更新相应知识和技能,我们就会落伍。每一位慈善从业者要坚持学习,善于学习,努力知晓慈善政策、洞悉慈善规律、把握慈善趋势,用每一次慈善服务树立和强化慈善事业的形象和效果,用每一份爱心付出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每一个慈善组织要将打造学习型组织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鼓励员工进修深造,创新慈善帮扶形式,永葆组织旺盛活力。
(来源:新华网,本刊编辑部有删减)
一、以社会救助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大量困难群众。目前全国有城乡低保五保对象8000多万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还有相当数量的各类困境和问题儿童,每年大约有2亿人次群众遭受自然灾害影响。让困难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既是慈善事业的传统着力点,也应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注的重点。国务院2014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广大社会力量要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大力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恤患、安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既要帮扶现有政策已明确界定的对象,更要留意政策尚未覆盖,但确有救助需求的对象,要及时施以援手,送去温暖,与政府救助形成合力,进一步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要健全救助需求和慈善项目信息的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二、以慈善组织为核心,加强载体建设
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事业最重要的主体,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是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慈善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自身建设方面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慈善活动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工作人员、组织财产、慈善活动按法律办事、依章程运作。要规范款物使用,将所募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确定项目,除不可抗力和捐赠人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也不得擅自变更款物用途。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慈善组织公开机构、财务和人员等信息的责任,及时回应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关切,以良好的公信力取信于社会。
三、以包容互信为品格,团结慈善力量
慈善事业要做大做强,发挥最大能量,离不开慈善界的精诚团结、戮力同心。各个慈善组织、各位慈善从业者、各位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捐赠人、志愿者、新闻工作者乃至专家学者,都要相互尊重、包容,和谐共生、和衷共济,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多元、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而共同努力。所有慈善行为,不论观点、做法有何差异,只要有利于帮扶困难群体、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有利于发展慈善事业,都应受到尊重和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各类主体要加强联系、互信互助,在资源、项目和信息上共享合作,汇成改善民生的强大力量。中国慈善联合会和各级慈善联合组织要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联合慈善力量,引导慈善行为,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四、以学习创新为抓手,加强能力建设
慈善事业发展日新月异,慈善活动形式层出不穷,慈善事业与产业、金融和技术结合越来越紧密,若不及时更新相应知识和技能,我们就会落伍。每一位慈善从业者要坚持学习,善于学习,努力知晓慈善政策、洞悉慈善规律、把握慈善趋势,用每一次慈善服务树立和强化慈善事业的形象和效果,用每一份爱心付出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每一个慈善组织要将打造学习型组织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鼓励员工进修深造,创新慈善帮扶形式,永葆组织旺盛活力。
(来源:新华网,本刊编辑部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