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变为工业用地、建筑用地、道路建设等用地的面积不断扩大,涉及农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补偿款的数额也越来越大。由于种种原因,在农村征地补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为进步维护好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的个人利益,本文阐述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注意的问题,分析了常见职务犯罪的成因,并提出了预防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注意事项;成因;对策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需注意的问题
(一)扩大补偿范围,确定市场化的补偿标准
一是要坚决落实和实施“公共负担说”理论。事实证明,政府征地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实施的,其行为势必会影响部分集体和一少部分人的个人利益,这种利益牺牲的补偿理应由社会和政府共同分担,给予失地集体和个人适当补偿,而不应该由村集体和农民自己来进行负担。二是要保证补偿原则的合理性。补偿原则的制定,既要参考世界各地的成功做法,更要符合我国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争取使用完全补偿原则,可以有效避免矛盾发生。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不完全补偿原则,但要做好调研,做好意见征求,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指导。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采用发达国家的完全补偿原则来操作难度较大,绝大部分无法实现,大多采取不完全补偿原则。如纯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采用相当补偿原则;准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则采用完全补偿原则,适当提高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就业补偿标准。三是要要对补偿项目进行细化,明确补偿范围和方式。补偿上要充分考虑土地征用费,还要考虑残余地造成损失的适当补偿。既要考虑直接损失的补偿,也要考虑间接损失的补偿。在条件和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要充分考虑村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尽量提高补偿额度,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钱款最好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避免中间环节出现问题。
(二)土地征收程序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支持依法征地不仅维护村民的权益也是民心所向。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相关法律的立法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以法的形式来规范和 有效监督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了有效保护被征地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权益,有效防止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权利滥用,针对当前大部分村民民主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维权意识不强等现状,各执法部门、监管部门一定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专题性比较强的普法教育和宣传。通过普法,让农民知道如何维权,既有利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又能使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中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部分村干部“土皇帝”思想根深蒂固
部分村干部官僚主义、享乐思想在部分村干部身上极其严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徇私的工具。尤其在土地征收补偿这项机会难得、款项复杂巨大的工作上,个别村干部私欲膨胀,不惜损害国家和村民利益。
(二)部分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为征地补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然而农村基层干部中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知道法律的存在却不懂得依法办事。部分村干部忽视学习和研究,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做到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不损害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
(三)个别地方对村干部思想教育和法律监管不到位
在部分地区,党委和政府在评估农村工作中只重视经济建设和经济指标,忽视了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和考核,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工作失衡。部分政府部门和领导只看重农业生产任务是否达标、看重经济工作是否达标,而忽视了普法和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三、预防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强化思想和法制教育,构筑道德和法制防线
要结合农村干部队伍现状、农村工作特点,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农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
(二)加强农村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素质
要积极完善选举制度和任命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努力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生活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全心全意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农村干部队伍。要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坚决防止政治不过硬、私心重、综合素质不高、带领村民致富能力差的人进入农村干部队伍。
(三)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监管,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建立农村土地日常管理台账制度,土地管理部门要做到账目清晰。建立完善征用土地备案审查制度和征用补偿流程。如土地等相关部门在征用土地时,除了做了常规的土地面积、地面附着物等的登记、造册和存档,还要建立音频、视频和图片资料作为原始记载。要建立公开制度,如征地补偿的相关事项要做到全程公开,包括补偿金计算方法、发放流程, 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四)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监督力度
各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更要密切配合,重视和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相关补偿政策落实和标准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主动进村入户,检查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过程公开情况,加强对征用土地工作各环节的社会监督,要主动倾听农民的呼声,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五)加大查办打击力度,构筑法律威慑防线
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要掌握农村土地补偿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对于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立案侦查的立案侦查,该法办的法办,绝不姑息。要努力做到打防结合,构筑法律威慑防线,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国荣,高亮亮.“诊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职务犯罪[J].法制与社会.2011(12)
[2] 马丽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2(10)
[3] 郑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问题研究[J].南方农村.2012(12)
[4] 齐静芝,董艳香,吴丽丽.如何网上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J].科技与企业.2014(8)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注意事项;成因;对策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需注意的问题
(一)扩大补偿范围,确定市场化的补偿标准
一是要坚决落实和实施“公共负担说”理论。事实证明,政府征地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最大化而实施的,其行为势必会影响部分集体和一少部分人的个人利益,这种利益牺牲的补偿理应由社会和政府共同分担,给予失地集体和个人适当补偿,而不应该由村集体和农民自己来进行负担。二是要保证补偿原则的合理性。补偿原则的制定,既要参考世界各地的成功做法,更要符合我国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争取使用完全补偿原则,可以有效避免矛盾发生。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不完全补偿原则,但要做好调研,做好意见征求,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指导。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采用发达国家的完全补偿原则来操作难度较大,绝大部分无法实现,大多采取不完全补偿原则。如纯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采用相当补偿原则;准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则采用完全补偿原则,适当提高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就业补偿标准。三是要要对补偿项目进行细化,明确补偿范围和方式。补偿上要充分考虑土地征用费,还要考虑残余地造成损失的适当补偿。既要考虑直接损失的补偿,也要考虑间接损失的补偿。在条件和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要充分考虑村集体和农民的收益,尽量提高补偿额度,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钱款最好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避免中间环节出现问题。
(二)土地征收程序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支持依法征地不仅维护村民的权益也是民心所向。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这些相关法律的立法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以法的形式来规范和 有效监督在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了有效保护被征地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权益,有效防止征收补偿过程中的权利滥用,针对当前大部分村民民主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维权意识不强等现状,各执法部门、监管部门一定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专题性比较强的普法教育和宣传。通过普法,让农民知道如何维权,既有利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又能使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中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部分村干部“土皇帝”思想根深蒂固
部分村干部官僚主义、享乐思想在部分村干部身上极其严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徇私的工具。尤其在土地征收补偿这项机会难得、款项复杂巨大的工作上,个别村干部私欲膨胀,不惜损害国家和村民利益。
(二)部分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为征地补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然而农村基层干部中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知道法律的存在却不懂得依法办事。部分村干部忽视学习和研究,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做到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不损害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
(三)个别地方对村干部思想教育和法律监管不到位
在部分地区,党委和政府在评估农村工作中只重视经济建设和经济指标,忽视了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和考核,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工作失衡。部分政府部门和领导只看重农业生产任务是否达标、看重经济工作是否达标,而忽视了普法和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三、预防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强化思想和法制教育,构筑道德和法制防线
要结合农村干部队伍现状、农村工作特点,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农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
(二)加强农村班子建设,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素质
要积极完善选举制度和任命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努力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生活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全心全意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的农村干部队伍。要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坚决防止政治不过硬、私心重、综合素质不高、带领村民致富能力差的人进入农村干部队伍。
(三)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监管,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建立农村土地日常管理台账制度,土地管理部门要做到账目清晰。建立完善征用土地备案审查制度和征用补偿流程。如土地等相关部门在征用土地时,除了做了常规的土地面积、地面附着物等的登记、造册和存档,还要建立音频、视频和图片资料作为原始记载。要建立公开制度,如征地补偿的相关事项要做到全程公开,包括补偿金计算方法、发放流程, 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四)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监督力度
各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更要密切配合,重视和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相关补偿政策落实和标准执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主动进村入户,检查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过程公开情况,加强对征用土地工作各环节的社会监督,要主动倾听农民的呼声,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五)加大查办打击力度,构筑法律威慑防线
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要掌握农村土地补偿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对于征地补偿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事件,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立案侦查的立案侦查,该法办的法办,绝不姑息。要努力做到打防结合,构筑法律威慑防线,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国荣,高亮亮.“诊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职务犯罪[J].法制与社会.2011(12)
[2] 马丽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2(10)
[3] 郑旭.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问题研究[J].南方农村.2012(12)
[4] 齐静芝,董艳香,吴丽丽.如何网上土地征收的相关问题[J].科技与企业.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