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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孟子说《春秋》兼具“文”、“事”与“义”,董仲舒、司马迁等汉儒进而传述《春秋》明王道而“见之于行事”,显见“事”与“义”非对立,可以相发明。宋儒程颐以《春秋》言“事”为穷理之要,清章学诚复从中?绎出“因事寓理”之旨,近人徐复观进一步指出这有别于诸子百家常见的“载之空言”的系统,《春秋》“见之于行事”是一种特殊的思想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