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第三方网络支付方式下侵权行为的刑事定性质存在许多争议.实际上,有三个要点:盗窃,诈骗和信用卡诈骗.显然,第三方在线支付机构的性质,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侵权行为的类型是行为表征的前提.结合相关理论,提出非法使用其他第三方网络支付账户不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从刑法的意义上讲,第三方在线支付方式应被视为信用卡支付的扩展.结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使用他人的第三方支付帐户应被视为信用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