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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和新挑战,国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也出现了积极变化。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等仍然不平衡
一、近年来产业政策的实施与调整
(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方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加强“三农”工作做出重要战略部署,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研究完善农业补贴等支农惠农措施,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优化工业结构方面
组织实施了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支持发展高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对铁路动车组、新型船舶等重大装备的研制和国产化,提升装备制造业规模和水平。先后出台了促进钢铁、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制定发布了铁合金、焦化等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工作。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建立了一批规模化示范工程,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了一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强综合交通网建设。组织建设了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节能环保工作。
(三)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
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做出了尽快使服务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战略部署。组织制定了落实措施,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国家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四)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方面
鼓励钢铁、煤炭、汽车等产业企业的联合重组,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引导和规划,支持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及配套措施,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的制定出台,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秩序;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价格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加快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
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改革,设立了成都、重庆等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组织结构调整。加大了对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中部地区区位优势,支持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支持东部地区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下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取向
2008年,优化经济结构的任务仍然很重。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一)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促进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巩固和完善涉农补贴政策,有效支持农业发展。
(二)促进服务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修改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集聚功能强、辐射作用大的“增值工程、增绿工程、增效工程”,大力发展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进一步发挥引导资金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
(三)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提升工业结构和产业竞争力
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抓紧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宽带通信与网络、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大专项,积极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
(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积极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
抓好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用能产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旧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健全行业准入管理制度,严格准入条件,扩大实施准入的行业范围。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提高出口关税,抑制“两高”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五)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市场结构
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投融资、财税等政策环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引导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六)科学调整产业区域布局
从资源条件和市场潜力出发,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合理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积极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经济落后地区适当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装备制造业;立足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鼓励东部地区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步伐。
(七)健全产业政策体系
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结构优化的重点和方向;健全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完善政策制定实施程序,加强产业政策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家、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提高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其他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增强执行效力;加大对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产业政策实施保障机制。
一、近年来产业政策的实施与调整
(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方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加强“三农”工作做出重要战略部署,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研究完善农业补贴等支农惠农措施,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优化工业结构方面
组织实施了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支持发展高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对铁路动车组、新型船舶等重大装备的研制和国产化,提升装备制造业规模和水平。先后出台了促进钢铁、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制定发布了铁合金、焦化等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工作。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建立了一批规模化示范工程,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了一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强综合交通网建设。组织建设了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着力推进节能环保工作。
(三)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
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做出了尽快使服务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战略部署。组织制定了落实措施,明确了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国家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四)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方面
鼓励钢铁、煤炭、汽车等产业企业的联合重组,加强对产业集群的引导和规划,支持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及配套措施,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反垄断法》的制定出台,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秩序;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价格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加快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
加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改革,设立了成都、重庆等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组织结构调整。加大了对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中部地区区位优势,支持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支持东部地区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下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取向
2008年,优化经济结构的任务仍然很重。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一)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促进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巩固和完善涉农补贴政策,有效支持农业发展。
(二)促进服务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修改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集聚功能强、辐射作用大的“增值工程、增绿工程、增效工程”,大力发展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进一步发挥引导资金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
(三)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提升工业结构和产业竞争力
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抓紧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宽带通信与网络、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大专项,积极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在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等领域,推进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
(四)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积极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
抓好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用能产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旧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健全行业准入管理制度,严格准入条件,扩大实施准入的行业范围。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提高出口关税,抑制“两高”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五)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市场结构
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投融资、财税等政策环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引导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
(六)科学调整产业区域布局
从资源条件和市场潜力出发,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合理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积极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经济落后地区适当发展特色产业;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装备制造业;立足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鼓励东部地区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步伐。
(七)健全产业政策体系
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结构优化的重点和方向;健全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完善政策制定实施程序,加强产业政策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家、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提高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其他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增强执行效力;加大对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产业政策实施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