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中国的房价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现象,而是一个有着复杂社会根源与贫富差距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相关的社会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靠政府,其核心也不在于控制房价,保证家家“有住房”,而在于调节利益分配.让人人“有房住”.因此,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来积极主导并实施自身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有效协调与融合,用制度创新所提供的公共物品,来均衡社会财富的分配、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和交易费用、化解各种矛盾,进而避免市场的扭曲和“诺思悖论”的出现,以实现住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