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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高速发展,高速公路运行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从2016年5月起,营改增在我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也说明营业税已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新的发展时期,营改增对企业会有怎样的影响、企业又将如何应对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中,以高速公路企业为例,重点讲解营改增的影响,并就此提出可行性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 营改增 影响 应对措施
一、引言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对我国税改内容作出调整,力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制度。就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营改增在提高市场需求、优化经济产业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上有着积极的贡献。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速公路企业税额征收也由原来的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自实行增值税后,高速公路企业面临着税收不均衡、税负不断加重的局面。新时期里,企业应注重正确对待国家的税制改革,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本文中,首先着重分析营改增对高速公路企业增值税的影响,并提供应对营改增这一新态势的可行性应对措施,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营改增对企业增值税的影响
1.影响企业流转税与附加税。在营改增实施之前,“服务业—其它服务业”是高速公路企业实施营业税金缴纳的税目标准,具体缴纳以“A收取车辆通行费×3%”进行计算。而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税制之后,高速公路企业具体计算增值税改为“A/(1+11%)×11%-I”,A为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中所缴纳的费用,而I为日常进项税。将上述两个计算公式进行对等可得,“0.266A-I=A×3%=A/(1+11%)×11%-I”,若I进项税<0.266A,则营改增的税额则相应升高;若I进项税>0.266A,则营改增税额则降低;若I进项税=0.266A,则说明营改增后的税额与之前并无任何变化。因而“营改增”实施后,高速公路企业的附加税与流转税出现相应的影响。
2.影响交通运输的税款征收。从事交通运输纳税人统一依照3%税率进行营业税缴纳,与实际经营规模与收入多少无关,这是实施营改增前的交通税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中明确规定,营改增试点税收征收税额以500万元为标准。实施营改增后,具体区别纳税人与小规模经营纳税人不同的税收标准征收税款。实际操作中,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已超出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规定标准的合法纳税人被划定为一般纳税人,而超过法定额度的合法纳税人则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中有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具体核算后,可递交准确、完整的税务资料,由专门主管税务部门与机关进行资格审定后可称为一般纳税人。作为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一部分,具体领域涉及到高速公路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则可自主选择简易计税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额。
3.影响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投入成本、附加费等所得税受到营改增的严重影响。将营改增前高速公路企业收入假定为B,将实施后的收入假定为B/(1+11%),从这两个结果来看:在其余影响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实施营改增后,高速公路企业的营业收入将呈现为下降趋势,即所得税与利润下降。另外,在对采购货物或劳务进行进项税抵扣后,企业实际的固定资产收入则出现原值下降的现象,反过来企业的所得税与利润则有所增加。就利润表与会计科目两者关联性而言,将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将相应扣除其所得税。总而言之,高速公路企业实际所得税受到营改增的严重影响。
三、营改增在企业中的应对措施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得到空前绝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通车里程与投资额度,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然而,自实施营改增税制以来,高速公路企业的流转税、所得税、税款征收等受到严重影响,其承担的税负加重。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可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应对“营改增”的影响:
1.落实税务管理工作。在新的发展时期,高速公路企业应首先重视税务改革的变化,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附加税、所得税、税额征收等多方面的影响,并深入探究财务管理中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与工作细则,不断完善责任问责与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而言,高速公路企业需不断顺应时代变化与发展需求,加强高速公路通行人员对交通运输经营行业税额征收变化的了解与掌握,积极完善各项税务征收与财务管路工作,密切关注与跟踪货物及劳力采购相关进项款的走向,并积极作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统筹多方面的税收征收与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可尽快实现税务征收与管理工作的转变,即时与高效掌握国家税制调整的最新信息,并结合自身管理与经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对税额计算与核算工作作出调整。
2.实现简易税额征收方法。转变税额征收方式是顺应“营改增”税制需求的一大要求。高速公路企业应注重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的相关信息,根据其下发的“营改增”方案标准对自身企业运行与发展即时做出调整。就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下发的标准来看,营改增的计税方法在金融保险与生活服务类行业更加适用。然而,就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企业发展的特殊性与个别性来看,简易税额征收的形式也同样适用。具体计算中,高速公路企业可更具实际情况将征收率调整为3%,并在核算与征收过程中注重开具税额征收的专用发票。该种征收方式一方面可有效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企业增值税征收链条的抵扣结构,另一方面还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自身承担的税负。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自实施“营改增”税制后,高速公路企业承担的税负比以往重,如此也说明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受到一定资金限制。在新形势下,考虑到高速公路在推动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卓越贡献,及其自身一定程度公益性特性,国家或地方政府也应注重加强对高速公路企业日常税务征收的管理,并可采取税收返还、资金扶持等政策,降低企业承担的税负。而企业应积极并合理利用国家及地方政府下发的专项资金扶持,跟进并了解国家实行高速公路运营税收返还、税收优惠等政策并善于主动借鑒其他行业企业有效应对“营改增”影响的经验,有机整合到自身高速公路运营的实际情况,而公司财务人员则需即时跟进高速公路运营中税收征收的优惠政策(税收返还、优惠及专项资金扶持等)。
4.强化建设税务人员队伍。完善管理制度不足于满足高速公路企业应对“营改增”制度改革的需求,专业人员的建设与管理同样重要。考虑到“营改增”与以往的税制不同,企业应注重在招募税务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专业水平与技能、职业道德与责任感等一系列要求,严格按照人才选拔规范与标准进行,在人员选拔这一层面上严格把关,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此外,企业还应重视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并积极完善人员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就工作人员的表现制定奖惩赏罚制度,以此来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可及时纠正部分工作人员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施对高速公路带来不少影响。高速公路企业正确对待国家税制改革,积极配合相关标准与规范,高速公路企业应注重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深入认识到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自身流转税、附加税、所得税等多方面税额征收与管理的影响,即时积极采取调整税额征收标准与核算方法、合理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措施囊括多方面因素进行有效调整,以保障高速公路企业能在激烈竞争中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戎.浅谈营改增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负影响[J].财务学习,2016,(14):164.
[2]吴娟.试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的税收影响[J].财经界,2016(12):331—332.
[3]秦笃志.营改增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负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16(05):81—82.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 营改增 影响 应对措施
一、引言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对我国税改内容作出调整,力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制度。就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营改增在提高市场需求、优化经济产业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上有着积极的贡献。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速公路企业税额征收也由原来的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自实行增值税后,高速公路企业面临着税收不均衡、税负不断加重的局面。新时期里,企业应注重正确对待国家的税制改革,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本文中,首先着重分析营改增对高速公路企业增值税的影响,并提供应对营改增这一新态势的可行性应对措施,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二、营改增对企业增值税的影响
1.影响企业流转税与附加税。在营改增实施之前,“服务业—其它服务业”是高速公路企业实施营业税金缴纳的税目标准,具体缴纳以“A收取车辆通行费×3%”进行计算。而在全面实施营改增税制之后,高速公路企业具体计算增值税改为“A/(1+11%)×11%-I”,A为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中所缴纳的费用,而I为日常进项税。将上述两个计算公式进行对等可得,“0.266A-I=A×3%=A/(1+11%)×11%-I”,若I进项税<0.266A,则营改增的税额则相应升高;若I进项税>0.266A,则营改增税额则降低;若I进项税=0.266A,则说明营改增后的税额与之前并无任何变化。因而“营改增”实施后,高速公路企业的附加税与流转税出现相应的影响。
2.影响交通运输的税款征收。从事交通运输纳税人统一依照3%税率进行营业税缴纳,与实际经营规模与收入多少无关,这是实施营改增前的交通税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中明确规定,营改增试点税收征收税额以500万元为标准。实施营改增后,具体区别纳税人与小规模经营纳税人不同的税收标准征收税款。实际操作中,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已超出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规定标准的合法纳税人被划定为一般纳税人,而超过法定额度的合法纳税人则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中有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具体核算后,可递交准确、完整的税务资料,由专门主管税务部门与机关进行资格审定后可称为一般纳税人。作为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一部分,具体领域涉及到高速公路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则可自主选择简易计税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额。
3.影响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投入成本、附加费等所得税受到营改增的严重影响。将营改增前高速公路企业收入假定为B,将实施后的收入假定为B/(1+11%),从这两个结果来看:在其余影响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实施营改增后,高速公路企业的营业收入将呈现为下降趋势,即所得税与利润下降。另外,在对采购货物或劳务进行进项税抵扣后,企业实际的固定资产收入则出现原值下降的现象,反过来企业的所得税与利润则有所增加。就利润表与会计科目两者关联性而言,将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将相应扣除其所得税。总而言之,高速公路企业实际所得税受到营改增的严重影响。
三、营改增在企业中的应对措施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速公路行业得到空前绝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通车里程与投资额度,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然而,自实施营改增税制以来,高速公路企业的流转税、所得税、税款征收等受到严重影响,其承担的税负加重。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可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应对“营改增”的影响:
1.落实税务管理工作。在新的发展时期,高速公路企业应首先重视税务改革的变化,充分认识到“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附加税、所得税、税额征收等多方面的影响,并深入探究财务管理中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与工作细则,不断完善责任问责与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而言,高速公路企业需不断顺应时代变化与发展需求,加强高速公路通行人员对交通运输经营行业税额征收变化的了解与掌握,积极完善各项税务征收与财务管路工作,密切关注与跟踪货物及劳力采购相关进项款的走向,并积极作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统筹多方面的税收征收与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可尽快实现税务征收与管理工作的转变,即时与高效掌握国家税制调整的最新信息,并结合自身管理与经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对税额计算与核算工作作出调整。
2.实现简易税额征收方法。转变税额征收方式是顺应“营改增”税制需求的一大要求。高速公路企业应注重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的相关信息,根据其下发的“营改增”方案标准对自身企业运行与发展即时做出调整。就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下发的标准来看,营改增的计税方法在金融保险与生活服务类行业更加适用。然而,就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企业发展的特殊性与个别性来看,简易税额征收的形式也同样适用。具体计算中,高速公路企业可更具实际情况将征收率调整为3%,并在核算与征收过程中注重开具税额征收的专用发票。该种征收方式一方面可有效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企业增值税征收链条的抵扣结构,另一方面还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自身承担的税负。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自实施“营改增”税制后,高速公路企业承担的税负比以往重,如此也说明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受到一定资金限制。在新形势下,考虑到高速公路在推动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卓越贡献,及其自身一定程度公益性特性,国家或地方政府也应注重加强对高速公路企业日常税务征收的管理,并可采取税收返还、资金扶持等政策,降低企业承担的税负。而企业应积极并合理利用国家及地方政府下发的专项资金扶持,跟进并了解国家实行高速公路运营税收返还、税收优惠等政策并善于主动借鑒其他行业企业有效应对“营改增”影响的经验,有机整合到自身高速公路运营的实际情况,而公司财务人员则需即时跟进高速公路运营中税收征收的优惠政策(税收返还、优惠及专项资金扶持等)。
4.强化建设税务人员队伍。完善管理制度不足于满足高速公路企业应对“营改增”制度改革的需求,专业人员的建设与管理同样重要。考虑到“营改增”与以往的税制不同,企业应注重在招募税务人员时,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专业水平与技能、职业道德与责任感等一系列要求,严格按照人才选拔规范与标准进行,在人员选拔这一层面上严格把关,为后期工作开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此外,企业还应重视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并积极完善人员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就工作人员的表现制定奖惩赏罚制度,以此来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可及时纠正部分工作人员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施对高速公路带来不少影响。高速公路企业正确对待国家税制改革,积极配合相关标准与规范,高速公路企业应注重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深入认识到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自身流转税、附加税、所得税等多方面税额征收与管理的影响,即时积极采取调整税额征收标准与核算方法、合理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措施囊括多方面因素进行有效调整,以保障高速公路企业能在激烈竞争中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戎.浅谈营改增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负影响[J].财务学习,2016,(14):164.
[2]吴娟.试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的税收影响[J].财经界,2016(12):331—332.
[3]秦笃志.营改增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税负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16(05):81—82.